我真的受不了了,使勁甩依然甩不脫繁音的手,乾脆使勁推了他一把。他身子一晃,鬆了手,被米粒扶住了。
我轉身想走,又發覺只剩繁音的車,想攔計程車卻怎麼也攔不到,手機在這時響了起來,是繁音。
我不想接,但他一直打,我只好接起來問:“幹什麼?”
“回來。”他的語氣冷冷的,他一向對我耐心有限:“我懶得再去追你了。”
“我自己叫車回去。”
“不想捱打就回來。”他的語氣愈發嚴厲。
“來打。”
反正從來都只敢打我,對人家連句重話都不敢說。
他好久才開口:“行,蘇靈雨,你真是瘋了。”
我沒說話,只看到他的車開了過來,司機下車拉開了車門。正打算掛上電話,便聽到那端傳來他的聲音:“上來,咱倆去離婚。”
我便掛了電話,上了車。繁音靠在裡面,面無表情地吩咐司機去政府大樓,一邊打電話叫律師先去安排。
距離很遠,一直開了一個多小時。
我們到政府大樓時,律師已經站在門口,說都安排好了,但有幾份檔案需要我倆親自簽字,近期內就能開庭。
繁音毫不猶豫地下車往過走,我一邊磨磨蹭蹭地下去,一邊在心裡想:他欺負了我那麼多次,無理取鬧了那麼多次,我都一直捨不得走到這一步。我今天只是跟他吵了幾句嘴,就要鬧到這裡。果然在婚姻裡付出的多的人才會珍惜。
我下車時繁音已經走到了大門口,扭頭不悅地催促:“快點!”
我只好加快速度跟上去,心想剛剛律師說撫養權會判歸我,那也是不錯的。
繁音就全程板著臉,直到進了辦公室。我倆坐在椅子上,回答了一些問題,工作人員便把檔案交給我倆,讓我倆簽字。
我先是沒動,但餘光掃到繁音極快地在第一份上寫下了自己的簽名,心裡忽然明白他是來真的——我本來還有點以為他是故意氣我的。
我便沒再想什麼,一頁一頁開始翻著籤,簽到第三個時,繁音的聲音忽然傳來:“別簽了。”
我沒理他,繼續簽第四個。
“我叫你別簽了!”他攥住了我的手腕,我疼得住了手,他又扯過了我手裡的紙,一把扯成了兩半,站起身命令:“走。”
工作人員連忙叫他,命令他呆在這裡,然後問我他是不是有家庭暴力,說如果他有家庭暴力,那就立刻請警察過來,我可以換個方式起訴他。
繁音看向我,但我不想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