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告訴他我的近況,他驚得下巴都要掉了:“你結婚了?你今年才多大?十九吧?”
“是,不過我入籍了。”我養父幫我辦的:“德國十八歲就可以結婚了。”
“那也真夠早的,我女朋友說要等到三十。”他笑著問:“那你怎麼自己在這裡?這麼晚了,你這麼小一個女孩子多不安全。”
“我……”我突然想到晚上去哪了,雖然不禮貌,但特殊情況也顧不得體面,便說:“我跟我老公吵架了,一氣之下就離家出走了。”
他愣了一下,立刻就問:“那你現在沒地方可去嗎?”
“是。”我說:“我爸爸在國內,我在這邊也沒什麼朋友。可是我的證件都丟了,明天才能補辦。我想問你能不能用你的證件幫我在酒店登記一晚?所有費用都是我付。如果你願意,也可以讓酒店把押金退給你。”
畢竟不是親近的朋友,因此他猶豫了一下才答應,並且開車把我送到酒店門口。登記之後把我送到位於三樓的房間門口,叮嚀了一番,就把他的電留給我,要我有事就打給他。
之後我鎖好門,洗頭擦身,縮排被窩裡看電視。
原本是沉重的正劇,主角卻突然開始做某種少兒不宜的運動。因為是夜間頻道,剪輯毫無保留。
我的腦子裡突然毫無徵兆地開始浮現繁音和羅嫚交頸相纏的那一幕。現在是十一點,他們肯定在做同樣的事。
他們在哪做?我的床、我的沙發、我的餐桌,還是我的地板?
他怎麼抱她?怎麼吻她?感覺好嗎?開心嗎?暢快嗎?
……
他有想想我嗎?哪怕只是一瞬。
我拼命地讓自己冷靜,但我的頭都要炸了。我想砸了那電視,可我賠不起。我還想跑回家去打他倆,可我不敢,我也打不過。要不然我離婚吧?
可我不捨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