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在民生公司註冊之後的成員,都知道這誠信值對於一個人的重要性,不說別的,就連任務平臺所釋出的工作任務,誠信值高的成員都擁有更多的優先選擇權。
如果自己的誠信值過低的話,不但在民生公司內部會錯過很多優質的工作機會,甚至還可能降低一些消費專案的折扣率。
而且,在與別人打交道的時候,自己的誠信值不高很可能受到所有註冊成員的排斥。
從這一點來看的話,被扣減誠信值對自身的利益影響是很嚴重的。
還好,民生公司這種點對點的通告方式,並沒有把他們父母還享受著國家扶貧資金的這些情況洩露出去,只要自己及時處理,仍然不會對自己的誠信值產生影響。
因為對於那些被“評”為“貧困戶”的人來說,除了已經享受到的房屋翻修補貼和入戶道路硬化上面的補貼之外,其他的補貼並不是很多。
他們的子女哪怕每個月只給他們三百元的贍養費用,他們的年收入也高出了那每年三千元的貧困標準線,還別說他們自己搞點養殖還可以有一部分收入。
雖然還有一些人的父母對於主動申請脫貧的事情比較牴觸,但其子女在跟他們解釋清楚了民生公司的誠信制度,以及與眾不同的註冊成員福利待遇之後,終於動搖了。
民生公司的通告發出後,只用了幾天的時間,該鄉就有近七十名貧困人口,主動向政府部門提交了認可自己已經脫貧的資料。
在這些主動申請脫貧的稽核工作結束之後,民生公司所修建的扶貧基地也初具規模,也基本達到了可以運轉的程度。
民生公司根據鄉政府提供的資料,在透過對比之後,只有八十多名完全失去勞動能力的貧困戶,才獲得了在這個扶貧集**養基地居住的資格。
而那些已經享受了國家政策保障的“五保戶”並不包含在這個名單之內,因為,這些“五保戶”每年所享受到的政策保障資金總數,已經遠遠高於貧困線標準。
這些獲得集**養資格的第一批貧困人口,由村幹部按照民生公司提供的清單逐人逐戶上門進行通知,確保告知到每一個人。
民生公司的集**養基地,主要用來是解決那些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的基本生活問題。
而且,吳光良也知道,既然是基本生活保障,就不能夠超過當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否則的話,不公平的待遇又會催生出那種爭搶“貧困戶”帽子的不正常行為,這恰恰是吳光良想要極力避免的事。
而這基本生活保障,保障水平又不能太差,如果新的居住環境對這些貧困戶沒有任何吸引力的話,也無法讓他們放棄原來的生活習慣,來接受這種新的生活方式。
所以,基本生活保障的側重點和分界線就是一個考驗管理者管理智慧的問題了。
很明顯的是,對於擁有充分網路辯論平臺支援的吳光良來說,集中絕大多數人的智慧為己所用並不是很困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