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很顯然,民生公司並沒有對劃撥用地的位置進行要求,所以,能夠省下一大筆土地平整費用,政府部門自然不會放過這樣的機會。
可是,民生公司的代表吳光良好像並不在意這樣的情況,只是在地圖上確認了一下土地的位置,就完成了協議的簽訂。
協議簽訂之後,民生公司籌建的鋼結構整合房屋生產基地正式開工了,新城的土地平整工作也同時拉開了帷幕。
民生公司透過網路平臺向自己的使用者群體對修建計劃進行了公告,並對一些可以外包的建設專案進行了公示。
唯獨與其它工程發包條件不同的是,這些外包的建設專案,從承建商到工人,都只能在民生公司登記註冊過的使用者中產生。
而且,這些登記註冊使用者的誠信值不得低於所有使用者的平均值。
這樣的前置條件也就意味著,先前在工資兌付過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民工,都將有機會參與到這個工程之中。
而那些被開發商請來當“群眾演員”冒名頂替找麻煩的人們,以及被查出存在不實申報資訊行為為開發商套現保證金的民工,將被排除在外,失去參與競爭的機會。
先前在兌付民工工資過程中大家覺得並沒有什麼用的誠信值,突然之間就成為了另一個掙錢機會的敲門磚,這讓那些被扣減了誠信值的人們後悔不已。
而那些行為記錄良好的成員,終於在一個充滿著爾虞我詐的世界裡,看到了自己堅持誠信做人這個底線的希望和未來。
所有參與到民生公司建設的人員,必須按照民生公司制定的工作規程辦事。
民生公司每天都透過平臺釋出不同的工程監察任務,對不同工作崗位工作人員的日常行為是否符合安全規程要求進行監察。
凡是被發現存在違反安全規程的工作人員,會根據其行為的嚴重程度,由民生公司的工作人員給予評估,在手機app的安全公示欄進行公示,並扣減其對應的誠信值。
一旦某個成員的誠信值降到了大家的平均值之下,他將失去繼續工作的機會。
吳光良覺得,在一個法律責任並不明晰的社會中,寧願推遲工期,也不能讓工人違反安全規程去做事。
否則的話,一個安全責任事故,就足以讓民生公司付出數倍的代價,不論是從哪方面來看,這樣的做法都是不划算的。
為了徹底解決用工雙方的後顧之憂,民生公司給工人設計了三種不同層次的保障。
只要是與民生公司簽訂了工作合同的人員,民生公司就有責任保證他們的生命安全。
一旦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民生公司自然會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安全事故的受害人進行賠償。
這是最低層次的保障,因為在這樣一個大環境之下,這樣的責任是民生公司無法規避的,也無法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將責任用其它的方式來替代。
第二種層次是針對那些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做事的人,因為某些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對於這樣的受害人,民生公司除了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進行賠償外,還會以公司的名義,根據受害人受到的傷害程度,另外再給予一定的補償。 2k閱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