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般無奈之下,負責協調此項工作的劉副縣長找到了民生公司,希望民生公司能夠再想一想辦法,至少要把春節期間的垃圾堆放問題解決一下。
劉夢玲與魏民生商量後,覺得這些生活垃圾成分複雜,處理起來較為困難,但ZF既然找上了門來,如果直接拒絕的話可能會對今後的工作開展造成一些影響。
還不如就根據這個事情順帶提一些要求,比如對民生公司放開廢舊汽車拆解業務以及放寬木材加工銷售監管力度。
而且為了建立長效的垃圾處理機制,最好能夠給民生公司提供一大片荒山,以便建立全生態的生活垃圾處理環境。
這樣的話,如果ZF能夠接受這些條件,民生公司就可以投入人力物力建立生活垃圾處理場,不但解決今後縣城產生的垃圾處理問題,還視情況逐步對以前填埋的垃圾分步進行處理。
如果他們不能接受這些條件,那麼就相當於是委婉地拒絕了處理垃圾的事,不管怎麼說都比直接拒絕要好得多。
因為對民生公司來說,所有的資金都是來自於自身經營所得,而且還承擔了應有的納稅義務。
搞環保是公司法人作出的決定,並不是公司應盡的義務,用多少的資金和人力來做這件事也只能由魏民生來決定。
……
幾個相關部門已經相互協調了好幾次,那些已經堆放到了道路中間的垃圾不斷地發出惡臭,但垃圾填埋場的村民們寸步不讓:“城裡的這些垃圾才堆了幾天你們就受不了啦?我們可是在一座垃圾山旁邊住了幾年了。
到了夏天更是難熬,蒼蠅亂飛,讓人平時連門窗都不敢開。
再悶熱的天氣也不敢開窗透氣,因為那座垃圾山發出的惡臭足以滅掉你任何的食慾。
以前堆的超出範圍的那些垃圾沒讓你們拉走就已經是仁至義盡了,所以,不管你說一千道一萬,反正這樣的日子我們是不想過了。”
拖了三天,最終縣常委會還是透過了民生公司的提議,把垃圾交給了“有豐富的垃圾處理經驗”的民生公司來處理,同時把汙水處理廠附近的空地無償劃撥了一塊給民生公司使用。
另外透過土地流轉的方式,在位置相對偏僻的地方以非常低的承包價格取得了兩千畝山地的使用權,民生公司也基本同意這樣的承包價格,並承諾除一些必須的設施外,不會大規模改變這些土地的使用性質。
民生公司在自己的要求得到滿足後,也沒有再向ZF部門收取垃圾處理費,只不過要求今後在不涉及到環境汙染的情況下,民生公司對垃圾處理過程中的一些事情需要大開綠燈。
垃圾事件終於得到了較為完美的解決,縣城裡堆積的各種生活垃圾終於找到了暫時的去處,全被轉運到了汙水處理場旁邊的養殖廢棄物堆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