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險要地方修建堡壘的事就這樣定了下來,列入了本年度的新增預算,建設部的楊勇又提了一個新的問題,那就是生產建設專案中的外包工作該如何收稅的問題。
由於昨天透過的生產建設專案較多,涉及到二十多萬華夏幣的資金,而建設部發布的任務是大家都可以接的。
現在已經出現了一種苗頭,一些正式成員準備利用自己一年只繳納二十元華夏幣的稅收政策,聯合起來接下一些建設專案,然後私下交給那些附屬成員來做。
按照昨天定下的稅收政策,一個一萬元華夏幣的建設專案對成員之外的人員可以收取一千元華夏幣的稅收,但經過他們這樣一轉包,華夏國從這個專案中能夠收到的稅收分攤下來連百分之一都不到。
如果不想出一個合理的辦法,甚至可能出現所有華夏國發布的各種任務都被一些正式成員壟斷的情況,到時候華夏國根本不可能在這些任務中收到多少的稅收,導致年度稅收上的缺口仍然存在,肯定會影響到一些專案的進度。
由於以前沒有稅收的存在,大家接任務的條件是一樣的,沒有稅收差別的問題,所以那些正式成員也沒有壟斷外包任務的動力。
但現在卻因為稅收上的一點差別,出現了一個漏洞,而這個漏洞實際上就是公有財產和私有財產之間的一個衝突。
如果不及早解決這個問題的話,今後很多事情都會衍生出更多的麻煩。
面對這個情況,大家都有一些沉默,因為如果對所有任務都收稅的話,那可能就要對那些承包了一些專案的正式成員造成一些影響。
畢竟華夏國的這種辦事方式出現的時間不長,大家有時還會有意無意地帶上一些為自己利益作想的想法。
魏民生見大家都不說話,但這個問題對華夏國的未來影響非常深遠,所以想了一下就直接拍板說:“不管是正式成員還是附屬成員,只要接了透過華夏國任務釋出平臺發出的任務,都應該繳納同樣的稅收。
直接由國資部確定的固定崗位中,在正式成員透過‘自流崗’選擇之後剩下的那些崗位,只要不涉及到大家的安全,也可以透過任務釋出平臺對外發布任務。
這些任務以及個人透過這個平臺釋出的任務,所有的稅收都應該在任務釋出的時候先行徵收,並註明稅後的實際報酬。
稅收,理應‘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所以,所有透過平臺的稅收徵收使用情況年底都必須進行公示。
如果在完成了所有生產建設計劃還有富餘的話,節餘部分就轉入來年使用。
如果年初預算資金不夠的話,可以向國資部借支,但必須要有詳細可行的還款計劃。
差額部分只能計入下年預算,不能出現隨意擴大借支數額,要充分考慮國資部的償還能力,而且,國有資金該如何使用必須透過大家共同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