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發現不可能啊,他這是簡易板房,就一個大門,難不成翻窗戶出去?
翻窗戶估計也不行,他已經看過了,周圍都是人,估計是將官安排的。
可以說是十步一崗,而且是荷槍實彈的那種。
就在遠一點他們的視角盲區,那裡還停著幾輛裝甲車,小島周圍還有遊弋的巡航炮艇,就連水下,還有各種儀器和蛙人。
“你們就是來一艘潛艇,我都不覺得奇怪。”
心裡嘀咕了兩句,高昂對著守衛擠出來一個笑臉,“出去轉轉,沒事兒吧?”
“請,但是請不要離開我們的視線,我們的職責是保護你的安全,必須萬無一失!”
這就是傳說中的貼身保護?
如果是一個正常人,可能覺得與有榮焉,被荷槍實彈的警衛保護啊,還是24小時的那種,吹出去不得把人羨慕死啊。
可是現在的高昂真的跟坐蠟一樣難受,他是要出去報復啊,是要幹壞事的。
這些人把他像嬰兒一樣盯著,他怎麼飛走?
他也一點都不懷疑,周圍還有一大堆的儀器對著他的臨時住所。
哪怕看不到他的人了,人家還能透過什麼紅外裝置,什麼音訊裝置判斷他是不是在裡邊,在裡邊的人到底是不是他……
也就是說,他,出不去了。
他能怎麼辦,直接頂撞警衛?
那不可能,這是人家的職責。
那就只能找他們的上司了。
結果倒好,一連撥了三次,電話都被秒掛。
將官知道高昂什麼意思,年輕人嘛,特別是有點能力的年輕人,不喜歡被約束,喜歡自由。
但是那也得分時候,現在是什麼時期?緊張時期啊,都有人想弄死他了,哪能還讓他到處活蹦亂跳的?
給警衛下達了命令之後,將官就打定了主意,上邊沒有溝通完畢之前,他是不可能放高昂離開長明島的。
“好傢伙,這是給我施行軟禁了唄?”
高昂當然能理解將官的好意,但是能理解不代表就得接受啊。
但是話又說回來了,不接受還能咋地?
衝出去?
那豈不是讓這些警衛們受累?
人丟了,他們就得擔責,輕一點的受處分,重一點的甚至可能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