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袍是吉服中的一個小件,吉服包括吉服冠、龍袍、龍褂。
禮服是皇帝穿的最高規格的衣服,一生穿不了幾次。
順治皇帝在位十七年,一共穿了十七次禮服,平均合一年一次。
其實,吉服一年也穿不了幾次,一般都是祭祀、結婚重要場合穿。
穿的最多的還是常服。
禮服因為穿的少,只有重大場合才會穿,比如祭天、登基、大朝會等,所以規制尤為嚴格,說句俗一點的話,那就是三種皇帝服飾中,禮服最貴,收藏價值最高。
寶盒裡是朝服、朝冠、端罩、袞服、補服全套的禮服。
只是這套禮服有點小,目測也就是三四歲的孩子穿的。
“這是溥儀第一次登基的時候穿的禮服!”老馮頭在旁邊解說道。
張俊平點點頭,這倒是對上了,溥儀第一次登基的時候三歲,禮服小這是對的。
張俊平拿起來的就是禮服中的朝服,朝服正前、背後及兩臂繡正龍各一條,腰帷繡行龍五條襞積前後各繡團龍九條,裳繡正龍兩條、行龍四條;披肩繡行龍兩條,袖端繡正龍各一條。
上面還有日、月、星辰、山、龍、華蟲、黼、黻,這是十二章紋樣中屬於衣的八章紋樣。
衣裳,衣為上衣,裳為下衣。
上衣八章日、月、星辰、山、龍、華蟲、黼、黻,下裳四章藻、火、宗彝、米粉,共十二章紋樣。
這件雖然是小號朝服,但是依然嚴格按照清朝宮廷規制製作,絲毫不差。
溥儀三次登基,也就第一次登基的時候,禮服是按照清宮規制精細製作。
後面兩次,一次比一次差。
仔細看過之後,張俊平又拿起朝冠、朝冠、端罩、袞服、補服看了一遍。
然後放下,滿意的點點頭。
這東西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