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間長期沒有人居住的民房,很多地方都破損了,劉明軒是在臥室裡上吊自殺的,自殺的工具是一條尼龍繩,繩子上沾有血跡。
現場沒有搏鬥的痕跡,因為房間長期無人居住,也無人打掃,灰塵遍佈,現場發現了幾組鞋印,其中一組是死者劉明軒的,還有一組是報案人的,其他的則是首先趕到現場民警同志留下的,現場沒有血跡,只有一份遺書。
遺書上,劉明軒承認是他在十四號的晚上,以散步的理由把王鴻禎騙出家門,來到海邊,從背後用石頭襲擊了王鴻禎,從而殺死了王鴻禎,而劉明軒的作案動機是他懷疑王鴻禎和妻子席君麗有染,而大兒子不是他親生的。
這件事是劉明軒在跟王鴻禎發現曹思喆案件的當天晚上,在吃飯的時候,王鴻禎喝多了,無意間說漏嘴的。
劉明軒知道這件事之後,就起了殺心,劉明軒年輕的時候,脾氣十分的火爆,這些年,因為年紀大了,脾氣有所收斂,在知道王鴻禎給自己戴了綠帽子之後,他就決定殺死王鴻禎,於是,把王鴻禎約到海邊,從而殺死了王鴻禎。
本來,劉明軒在殺死王鴻禎之後,準備去公安局自首的,但是,想到家醜不可外揚,他就選擇了潛逃。
之前,劉明軒有當兵的履歷,知道從火車站等地方不可能逃出去的,於是,他想到了到鄉下躲藏,於是,就回到了南莊村的老家,躲在了這裡,最後,他良心發現,覺得殺人償命,一命抵一命,最終選擇了自殺,來完結這件事。
從現場的勘察結果,還是屍體的死亡情況來看,王鴻禎的案件偵破了,可
是,洪斌他們卻無法高興起來,這裡面還有幾個疑點沒有解開。
第一,劉明軒的大兒子是不是王鴻禎和席君麗所生的,或者說,王鴻禎和席君麗之間到底存不存在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第二,劉明軒承認是他殺害了王鴻禎,那麼,現場出現的一男一女的鞋印又是怎麼回事兒?他們是誰?
第三,劉明軒是怎麼在殺完人之後,離開市區,來到南口莊的?
第四,劉明軒是退伍老兵,上過戰場殺過人,他僅僅因為這件事,就殺人,而且還尋找了自殺,是不是太兒戲了一些?席君麗是在四十多年前,嫁給劉明軒的,而他們的大兒子也是在三十多年出生的,這都過去幾十年了,劉明軒現在才知道,才決定殺人,是不是太荒唐了一些?
第一個疑點,洪斌他們在發現劉明軒的屍體之後,第一時間通知了其家屬,確定死者就是劉明軒,而法醫也採集了其大兒子的指紋、鞋印、DNA樣本,進行了比對分析,分析結果現在還沒有出來,不過,應該也快了。
許琅聽到洪斌的彙報之後,眉頭緊鎖。
從現場拍攝的照片來看,劉明軒確實是自殺身亡的,而法醫確定了這一點兒,可是,許琅在看現場照片的時候,明顯發現,案發現場不像是有人在那裡居住過的樣子。
房間內灰塵遍佈,除了幾個鞋印,還有一條板凳上有人坐過的痕跡之外,其他的地方髒兮兮的,根本不像是有人在這裡生活了三四天的樣子,而如果劉明軒不是在這裡躲藏了三四天,那麼,在他失蹤後,再到自殺前,這幾天他生活在哪裡?
另外,許琅看到了劉明軒自殺的工具,那是一條帶血的尼龍繩,繩子上的血跡已經乾涸,變成了黑褐色,其中似乎還有一些碎肉什麼的,這讓許琅感到奇怪,同時,也想到了曹思喆案件。
曹思喆是系脛骨折斷,窒息死亡的,而作案工具就是尼龍繩,這一點兒,法醫秦明月在屍檢的時候,在傷口上發現了尼龍繩的纖維,從而確定了這一點兒。
曹思喆的屍體成為了六部分,那麼,兇器上肯定沾有血跡,而根據劉明軒自殺現場的情況來看,那條尼龍繩上的血跡是在劉明軒自殺之前就有的,另外,劉明軒的屍體上沒有發現外傷,其脖子上,除了上吊的時候,留下的勒痕之外,沒有其他的傷口,血跡肯定不是劉明軒留下的,那麼,尼龍繩上的血跡是哪裡來的?
最重要的就是那份遺書了。
遺書上的字跡是劉明軒寫下的,字跡不算好看,洪斌說,根據其家人辨認,這字跡確實是劉明軒的字跡,可是,許琅發現,遺書的內容很長,字跡也不潦草,這說明,劉明軒在寫下這份遺書的時候,是在一個很平和的環境下,而一個殺了人,又良心不安的人,在自殺前內心會這麼平靜嗎?
顯然不會,更重要的是,遺書的內容很長,劉明軒不但寫下了自己的殺人經過,還寫下了殺人動機,包括他自殺的原因,這看似是一封遺書,更像是一封口供,目的就是證明,王鴻禎是他殺害的。
既然,劉明軒是因為妻子和朋友有染而殺人,這屬於家醜,屬於個人恩怨,既然他選擇了自殺,直接寫下殺人經過就可以了,沒必要寫出殺人動機,如果把妻子和朋友有染的事情曝光出來,他殺人還有什麼意義?
看完手裡的照片,許琅抬起頭,看著洪斌問道:“這件事,你怎麼看?”
洪斌想了想,說道:“我個人認為,劉明軒的自殺,很可能是為了掩護真正的兇手。”
許琅點點頭,他也這麼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