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案件的偵破,其實套路都是相差不多的。
警方在趕到現場之後,經過法醫的確認,女人已經死亡了,而且死亡時間大概在兩到三個小時左右。
在確定了這個情況之後,這無疑是一起命案,於是,警
方立即調取了附近的監控錄影,希望可以從監控錄影上查到線索。
然而,警方在檢視了監控錄影之後,卻發現,因為大雨的原因,監控探頭被大雨的雨幕給遮住了,加上又是晚上,附近的光線很暗,根本都沒有拍到什麼有用的東西。
不過,雖然監控沒有拍到肇事車輛的完整車牌號,但是,因為車燈的緣故,警方在仔仔細細的檢視了監控錄影之後,還是看到了肇事車輛車牌號的尾號是8,而肇事車輛是一輛桑塔納。
有了這兩個資訊之後,當時的警方立即對市的桑塔納轎車進行了調查走訪,尤其是那些尾號帶8的桑塔納轎車。
在經過一番排查之後,凡是尾號是8的桑塔納轎車一共有三十多輛,而警方在進一步的排查之後,排除了大部分轎車主人的嫌疑,最後,鎖定了三輛桑塔納轎車,其中就有孫啟航的那輛轎車在裡面。
其實,一開始的時候,警方沒有懷疑到孫啟航的身上,而是著重的調查了另外兩個車子的車主,而在調查這兩輛轎車的時候,還發生了一個插曲,那就是這兩輛車現在的主人不是原來買車的主人,這兩輛轎車是黑車,也就是轎車被偷走之後,又轉手賣給其它人的車子。
在當時,偷私家車去賣,還是很猖獗的,尤其是在市,所以,警方就著重往這個方向去調查了,最後,在一番調查之後,這群偷車賣車的一個犯罪團伙,也被警方給打擊掉了,犯罪嫌疑人也都被抓捕歸案了,在一番審訊之後,他們詳細的交代了自己從事的犯罪事實,可是,他們都否認當天晚上去過車禍發生的地方。
對於他們的話,警方自然是不可能全信的,畢竟,偷車賣車和殺了人是兩個概念,警方懷疑他們是不是害怕承擔刑事責任所以才不肯承認,在一番審訊之後,警方這才確定,他們幾個人當天晚上確實沒有到過車禍的現場,因為,他們當晚在臨市作案,不在市。
警方根據他們的交代,進行了核查,最後發現,他們說的是實話,車禍確實不是他們造成的。
在查車禍案的時候,無意間破獲了一起偷車賣車的案子,端掉了一個犯罪團伙,這算是意外之喜,可是,撞死李靜琦的肇事者還是沒有找到,這讓主偵這起案件的警方,有些灰心喪氣。
既然李靜琦不是他們撞死的,警方就知道自己的偵查發現出現了偏差,於是,他們立即回過頭,從之前的三輛可以車輛當中查起。
三輛可疑車輛,其中兩輛車子已經排查清楚了,排除了他們的嫌疑,那麼,最後只剩下了孫啟航那輛桑塔納轎車了,於是,警方就找了孫啟航,也找到了那輛自從車禍發生之後,孫啟航再也沒有開過的桑塔納轎車了。
當警方看到那輛車的時候,立即就確定了孫啟航的車子就是肇事車輛,警方在車子的前保險槓是發現了因撞擊造成的凹陷,前擋風玻璃還有幾道裂痕,除此之外,警方還在車子的夾縫裡發現了遇害者的衣服纖維。
有了這些證據之後,足以說明一切問題了,於是,警方就去了孫啟航的家裡,帶走了孫啟航。
在弄清楚這個疑問之後,許琅又翻閱了當年警方審訊孫啟航的審訊記錄。
透過這些審訊記錄,許琅也明白孫啟航當時為什麼在開車撞死人之後,沒有下車檢視,而是選擇回家了。
原來,孫啟航當晚喝了很多酒,在開車回家的時候,他的思維已經處於迷迷糊糊的狀態,再加上大雨滂沱,視線不好,他當時只聽到了嘭的一聲,以為是撞死了一條狗,就沒有在意,沒有理會,而是繼續開車著回到家,倒頭就睡。
當他睡醒之後,第二天起來的時候,他準備開車出去玩的時候,這才發現的自己愛車的異樣,這讓已經酒醒的孫啟航給嚇出了一聲冷汗,他知道,自己昨天晚上可能撞到的不是一條狗,而是一個人。
想到這,他就立即去了車禍發生的地方,可是,當他去了現場之後,發現現場沒有什麼異樣,也沒有看到警察,更沒有看到屍體,他以為,自己其實沒有把人撞死,可能只是把對方撞傷了而已,於是,他就回到家裡去了。
雖然,他堅信自己沒有撞死人,但是,他還是不願意再去碰那輛桑塔納轎車了,就那樣放在家裡。
也正是因為這個想法,這才讓警方在找到這輛車的時候,在車子上面發現了大量的證據,從而確定了孫啟航就是肇事司機,從而將其逮捕歸案。
看完這些資料之後,許琅陷入了沉思。
從案件上來看,孫啟航撞死李靜琦,只是一個意外,當然,說是意外也不完全是意外,畢竟,酒駕本來就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行為,不但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還會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這既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也是對他人的不負責,就算被撞死的不是李靜琦,也可能是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