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有時候是一種美,美得攝人心魂,令人失去一切可抗力。如此,在張本民的傾情實踐演繹下,小偷沒辦法不服帖,只有告饒。
張本民冷笑一聲,開始做筆錄,之後離開留置室,讓輔警把筆錄整理歸檔,結合那女孩和朋友的傷情鑑定結果形成檔案資料,以進一步走程式。
回到值班室,屁股還沒坐穩,又有110指令,一小區內發生狗咬人、人打狗、人打人事件。
出警,五分鐘到達現場。
一個體格高壯的男子咆哮著,時不時追打幾下一名較為瘦弱的老年人。旁邊一名六七歲的小女孩,緊緊牽住老年人的衣角,因恐懼而哇哇大哭。
張本民的到來,並沒有對高壯男子起到多少威懾作用,他依舊高聲罵罵咧咧,對老年人戳戳點點,情緒激動之時不斷起腳踢打。
“幹什麼?!打人是犯法的,你還不住手!”輔警上前制止。
“就是要不住手,誰讓他踢我的狗!”高壯男子氣勢洶洶。
“他的狗追咬我孫女,我是沒辦法才把它踢開的。”老年人見到警察如見救星,“民警同志,請你們主持公道啊!”
“公道,公你個媽!”高壯男子瞪眼大罵,對老年人道:“你個老不死的,我跟你說,今天你要是不賠償,絕對沒完!”
張本民真想一拳把高壯男子打個滿面開花,踹得他五臟六腑統統移位,但身為警察,執法過程中不能那麼做。“請你不要罵人,更不要打人,跟我們去派出所做個筆錄。”他壓住火氣說。
“一說‘請’字還真不習慣,我粗人成性,還就不好使喚。”高壯男子哼哼著,很是不屑,“警察呢,我幾乎是天天見,啥樣的人都有,所以我也不好說是應該對你們是表示尊敬還是厭惡。”
“我們不需要你的任何評價,有事說事,解決問題。”
“哦,那我現在也要報案,我的愛犬被人踢了,怎麼辦?”
“你的狗為什麼挨踢?還不是因為它要咬人家的孩子!”張本民壓住怒火,處理這種情況必須耐住性子。
“要咬,不是還沒咬到嘛!”
“咬到了還不晚?”
“晚什麼,打個針不就得了?”
“你說得倒輕巧,那孩子的心理和身體受到的傷害會有多大?換個角度說,如果你家孩子被別人的狗咬了,你會怎麼辦?”
“我扒它的皮,吃它的肉!”高壯男子瞪著眼,脖子上青筋暴出,“唉!這是怎麼回事?你這明顯是偏袒,執法不公,不配披這身皮!”
“我再警告你,說話注意點!”張本民厲聲怒喝,“否則你就是公然侮辱執法人員!”
“我只是質疑你的執法,如果你心裡沒鬼,又怕什麼?”高壯男子絲毫不示弱。
“好。”張本民咬著牙點點頭,“你養狗辦證了嗎?”
“什麼?養狗還要辦證?”
“不但要辦證,還要牽繩遛狗!”
“牽繩?”
張本民一尋思,這會兒還沒有規定養狗辦證、出門遛狗要拴繩,不過不要緊,用不著解釋,直接解決問題就是。“找傢伙,把狗也逮起來,一起帶走!”他對隨來的輔警道。
“誰敢動我的狗,就跟誰拼命!”高壯男子一聽又暴跳起來。
“怎麼,你還要暴力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