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買的,也是我換著房貸,米露說的都是事實,也是她刻意展現的態度。
什麼意思,我懂!
而此時女兒,乾脆起來抱住我腰,含著淚花哽咽:“我不要爸爸走,這是爸爸家。”
我…
住這?
陪著女兒還有米露,白天去上班,晚上回來給她娘倆做做飯,時不時的,再去外面公園溜溜彎。
那離婚,只是為領個證?
笑話!
這絕不可能,可我心雖硬,但也不能對女兒說出傷害她的話。
那…
隱約中,竟開始期待丈母孃在潑點,一口氣把我從這個家攆出去,大不了,抱著女兒走。
然,好事沒輪到我,一向勢力眼的丈母孃…
哎!
就像開口喊她媽一樣,就不在這彆彆扭扭的亂改稱呼了,還是稱她為丈母孃了。
別說,覺著還挺順口。
而我這丈母孃,提著菜路過我身旁時說:“我是長輩,說你兩句這就不服了啊!”
“沒…”
“你沒良心,我們有良心。”
“……”
“發著燒,就在家好好歇著吧!”丈母孃用長輩口吻埋怨時,提菜走進了廚房。
面對她的前後反差,我意外又不意外。
而腦子裡蹦出來的,是剛剛米露說的那句話:媽,您和葉飛置氣,真是老小孩。
品,細品。
倒不是那娘倆有意配合,但至少,她們有過交流,甚至是統一想法。
大膽猜測,丈母孃是支援米露做我情人…
或者說,是和我複合。
哈!
什麼時候,在她們家我這麼受歡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