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沒想到,我爹還是找到了我的學校。
他從我高中老師那裡得知我考上了這個大學,不遠千里的來找過我幾次。
但是因為我把他們的聯絡方式都拉黑了,他也不知道我具體在哪,就只是在我學校門口等。
只有一次,堵到我了。
他和我說,我媽瘋了,一直說自己是十八歲的李青青。
雖然他們離婚了,但他還是念在夫妻一場的份上,把她送去了精神病院。
可我知道,他不會這麼好心。
一定是我媽接受不了和我爸離了婚的事實,拿出自己找到的十萬塊,想復婚。
可我爸可記仇,拿了她的錢,還記恨著她讓自己丟了工作。
找個由頭就把她送去精神病院了。
我爹說,我現在有出息了,上了大學應該反哺,弟弟沒考上高中,讓我給他在Z市介紹一份工作。
他還說,又給我找了門好親事,這回不是傻子了,是個五十歲的瘸子,對方答應給他三十萬,只要我嫁過去,我爸願意分我五萬塊。
“爸!”我打斷他,“你有沒有一刻把我當成自己的孩子?”
我爸心虛地眼神往外面漂:“當然啊!你是爸的好閨女!”
“是你的免費保姆,是你的賺錢工具才對吧!”
“本質上我和我媽都是你的保姆,可惜她都被你送去精神病院了也沒能明白這個道理,你只愛你自己,只顧你自己和你兒子的感受,你從頭到尾就是一個自私自利的懦夫!”
“你胡說什麼!”我爸怒不可竭,“老子養你這麼大,你不知道感恩還這麼說你爹!,難道你長大了不應該孝敬父母嗎?”
我輕飄飄的戳穿他的面具:“您那份工作都幹了三十年了,還是一個基層小員工,還養我,您掙幾個錢啊?從小到大我花的錢都是我媽掙的,我已經還給她了。”
“您吶!能力不夠還懶,所以當時李桂芳去鬧,也可能只是個幌子,說不定你們領導早都想把你這個天天摸魚的老鼠屎給辭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