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
林凡從睡眠中醒來。
拿起手機看了看時間,已經下午四點多了。
睡了不到十個小時。
對於忙碌了一晚上的人來說,睡得並不算久。
微信上還收到好幾條訊息。
林凡點開一看,是梅姬和陳旭發來的。
“甄有財找到了。”
這是陳旭發來的,很簡短,時間是上午九點多。
大概是一有了甄有財的訊息就給林凡發了微信,在他看來林凡應該是會很關心這件案子。
“怎麼找到的?”林凡回覆。
林凡當然知道甄有財是怎麼被送走的,只不過這件事不能讓陳旭知曉,所以他只能如此明知故問。
陳旭立刻就回了訊息,
“今天早上有人報案在旗山郊區發現一具體,分管警局出警發現是甄有財。”
“死了?”林凡問道。
“沒死,只是報案人見他一身狼藉趴在地上一動不動,就以為他死了,也沒敢上去檢視,就直接報警了。”
“好吧。”
“不過......”
陳旭繼續傳送訊息,
“根據醫務人員檢查,他受了很嚴重的傷,尤其是精神上,如果不是送醫及時,他離死也不遠了,但情況依舊不容樂觀,搶救了幾個小時才抱住他的性命。”
說來諷刺,明明是一個死刑犯,在不久之後他就要執行死刑,但在他受到嚴重傷害的時候,還得把他送往醫院搶救,而不能置之不理。
“會怎麼處理?”
陳旭斟酌了一會兒,才回復,
“看具體情況,但醫生說他想再醒來會很難,所以如果他變成了植物人,應該會採取取保候審的方法......”
取保候審,意味著他不會再被執行死刑。
“好吧。”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法不容情,但它畢竟是死的。所以我們沒有辦法按照我們自身的意願行事,哪怕這並非所有人想看到的結果。”
陳旭也很無奈,甄有財的所作所為完全顛覆了一個正常人的三觀,把他送上刑場是對死者最大的慰藉,也是陳旭心之所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