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怎麼可能!若是我下令罷兵了,你又不請韓非過來,那我豈不是虧大了!不行,絕對不行!”
“若是夫子能先行與本使定下和談之事,本使不但保證夫子能夠見到韓非,本使還願意親自勸諫我王,讓韓非擔任使者,護送奴隸、馬匹等出使咸陽!到時夫子自然可以與韓非把酒暢談。”
“此話當真?”
“當真!這些都可以作為條件寫在兩國國書之上,難倒夫子還怕我王不認麼?”
終於,耗了這半天,雙方算是真正坐到了談判桌上,但是這談判的程序,卻有了微妙的變化。
原本是李凌就想要一直拖下去,而這韓國特使因為知道了秦軍主力已經發起了進攻,就想趕緊結束戰爭,可當他知道李凌很在乎名聲,同時又非常急切的想要見一見韓非之後,他手中明顯就有了一些籌碼。
談判桌上的拉鋸戰,從上午一直持續到傍晚,雙方都是爭的面紅耳赤口乾舌燥。
這其中分歧最大的點就是邊界的最終劃定問題。
李凌最初是要求以秦軍先頭部隊所抵達的地域再增加三十里為界,同時在此界限的兩側各十五里內都不允許有任何駐軍,這樣的條件韓國當然是絕對不可能答應的。
而韓國方面的要求居然是想要收回所有被秦軍佔領的國土,那當然李凌也不願意。
就這麼一直扯皮,扯到最後,眼看一天都要過去了,這韓國特使意識到如果再這麼下去,恐怕韓國丟的土地會更多,他知道如今必須得立刻結束戰爭才行。
於是乎,他直接追加了一條,他會說服韓王准許韓非留在秦國一段時間,但秦軍必須從現有的佔領區域後撤八十里,同時設定各十五里的非軍事區。
面對這樣的提議,李凌終於動了心,但還是爭了一下。
等到國書真正簽署的時候,內容則變成了韓國向秦國賠償十五萬金作為軍費,奴隸男女各五千人,戰馬一萬匹,具體物資運送,有韓非負責,一個月之內啟程,並且韓非在抵達咸陽之後,應至少在咸陽滯留一月以上。雙方邊境劃界以秦軍先鋒(非斥候)所抵達的位置開始沿東西走向後退五十里劃線為雙方實際控制線,並設定各十五里非軍事區。
“李斯,你火速派人去知會王翦,命令他立刻停止進攻,同時迅速通知先鋒部隊,不再向前推進,原地駐守,等待雙方派出人員進行勘測劃界!”
“夫子果然爽快,既然如此,那本使也立刻返回新鄭,火速請我王加蓋國璽,籌備錢財,以便儘快啟程,好讓夫子能夠早日見到韓非。”
雙方各取所需,都是心滿意足。
“那就麻煩貴使了,還請貴使務必告知韓非,我只是仰慕於他,才希望他能夠多在咸陽住些時日,還請他不要怪我。”
“請夫子放心,本使一定會將夫子肺腑之言帶到。”
“嗯,那你趕緊出發吧。”
......
看著韓國特使急不可耐想要回到新鄭去邀功的模樣,李凌嘴角微微上翹,這真的是各取所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