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凱冷聲道:“不氣盛能叫年輕人嗎?沒有態度,能當rapper嗎?”
經紀人李姐大感頭疼。
這些選秀出來的男團,真的是太難帶了!
沒文化、沒素養,說句不好聽的,比小學生都不如!
但是沒辦法,這些偶像有粉絲,流量大,賺錢還得靠他們。
所以她作為經紀人,也不能逼迫得太過,只能捧著來。
一根大棒,一根胡蘿蔔。
恩威兼併。
她想了想,最後說道:“我其實有個辦法,可以讓你去參加活動唱歌,也不會讓你太過於丟面子。但是,你得花一筆錢。”
王曉凱聞言頓時眼睛一亮,問道:“李姐你快說!只要能夠讓我避開這個該死的尷尬,能讓我不丟面子,維持rapper的態度,花再多錢也值得!”
女經紀人緩緩道:“你前兩天在節目舞臺上,不是說了,你買下這首歌的演唱權,是想改編嗎?覺得這首歌雖然口水,但還是有一定改編的價值。”
“既然這樣,那你這次參加活動演唱歌曲的時候,就不要再按照原版來。用改編的版本不就行了?”
“而且。如果要是改編的版本,的確很好……不,哪怕不是很好,只要比原版稍微好一些,那你不但會有面子,還可以直接打臉林夕!”
“這就可以間接的說明,你是有真本事的,只是礙於林夕水平有限,只給了你一首口水歌,還不讓你改編加東西。”
“等你參加節目完畢,咱們再花錢在網上找幾位專業音樂評論人,吹捧一下你這改編後的版本,到時候不就……”
李姐微微一笑,沒有說完。
但本來已經滿肚怒火卻無處發洩的王曉凱,卻像是找到了救命稻草,蹭的一下就從沙發上站起來了。
直接給經紀人一個大擁抱,興奮地道:“李姐,你真是我的救命恩人啊!”
“好啦,放開我,淡定一點。”李姐搖了搖頭,好笑道:“聽我說完。我打聽了一下,這首《帶你去旅行》是一首比較魔性的歌曲,旋律和歌詞都直白得不能更直白,改編起來難度很大。特別是要改編得質量不錯,更是難上加難。必須得找改編大師,才有一定的把握。”
“而且,我們還沒有多少時間。後天就要參加活動,也就是說給改編的時間只有十幾個小時,需要加急。”
“所以,這個改編的費用會不少。我估計,十萬都不一定能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