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確定,除非去到現場走一走,看一看!”
江小流依然心有餘悸,拒絕上前,搖搖頭。
“那你就跟間武到現場去看看,到底是不是不乾淨的東西在作祟!”
梁友安道。
“不行!我不要去!”
江小流想也不想就拒絕了,看到照片就把自已嚇成這個樣子,或是再到現場,自已還不得被嚇死啊!
自已才不要去死人與屍體之間晃呢。
梁友安早就想到江小流會不去,伸手從抽屜裡拿出剛剛江小流簽下的合同,扔到桌子上輕輕哼了一聲,道:“你可是簽了合同的,你以為我們公安局是慈善機構嗎?一個月白給你開工資嗎?”
“你可以不去,只要你賠償我們的損失就行了。也不算很多,按照合同上的條款,你只需要賠償個三百萬就好了。”
“三百萬!!!”
江小流失聲叫了起來,也顧不得桌子上的照片,衝了過去,將合同拿了起來,翻看起來,果然在倒數第三頁,最下面,有一行小字,上面寫著這樣的條款。
江小流感覺自已被騙了!
那有這麼重要的條款,不寫在最後,不寫在最前,反而夾在中間,還用這麼小的字型,明顯著是坑人呢嗎。
“我說我不籤,你非讓我籤!”
江小流都快哭出來。
三百萬啊,就算把他賣了,也湊不出這個錢了。
別說三百萬了,就是三萬,江小流也不曾擁有過。
此時江小流總算知道自已籤合同的時候,梁友安為什麼不讓自已仔細看合同,原來是在這裡等著自已呢。
“嘶啦!”
江小流抓起合同,幾下撕扯了個粉碎。
“你以為你撕碎了就用了,我們可是公安局。何況一共簽了三份合同,這裡還有兩份呢。”
梁友安戲虐的看著江小流,道:“你現在只有兩條路子可走,要麼拿出三百萬的賠償金,要麼就按照我們的合同上的要求,跟間武去一趟現場看看。”
杜間武在旁邊看得都有點不好意思,自已的局長太壞了,明擺著是要坑江小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