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把一切攤開說清楚,不管是走是留,總比她慢慢察覺到自己的心思,然後挑個夜黑風高的晚上帶上自己的小包包和長劍,出去仗劍走天涯要好。
就算她堅持要離開,也可以給她安排個住處,不然一個人在外面連住的地方都沒有,得飛簷走壁上人家樓頂去裹著棉襖吹風睡覺。
現在哪哪都是鋼筋水泥,走出門沒幾步可能就餓壞了。
所以他a上去了。
必須讓姜禾分清恩情和好感,兩者不能同一而論,這其中道理說明白,不然她一直把恩情這回事梗在心裡,天天想些有的沒的,慢慢就變味了。
許青騙人了嗎?
沒有。
只是喜歡這回事,本身就沒道理可言,講道理是最大的笑話。
偏偏,姜禾就是缺個道理,因為小腦袋瓜一直惦念著恩情這回事,只能和她講道理,不然一直梗著一根刺。
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不喜歡就舔到她喜歡,連舔都不會,也配叫喜歡?
嗤!
當然,那得在她想明白之後,徹底把恩情還清,或者拋到一邊,再想辦法舔到她,不然現在她還傻乎乎的,那不是舔,那叫騙。
該還的還,該謝的謝,該喜歡的喜歡,該不喜歡的不喜歡。
到時候如果真的就不來電,不喜歡,那就認了——他的喜歡不講道理,她不喜歡同樣也不用講道理,這一點許青很透徹。
真那樣的話,喜歡過這件事,當個美好的回憶也不錯,但因為恩情成為阻隔,不行。
一起生活的這幾個月,還是蠻開心的。
下午的陽光斜斜照進客廳,灑在許青半邊側臉,他動了動腦袋,側頭看向姜禾房間的門,那裡依然沒有動靜。
離開?留下?
不知道她腦袋瓜裡會想些什麼,大機率是想走吧……
他輕輕嘆了口氣,只剩下悵然若失的心情。
冬瓜邁著步子繞桌一圈,輕輕一跳,到他身側沙發上,趴下來臥在那透窗而來的一小片陽光下,懶懶地閉上眼睛,甩著尾巴在許青腿上掃過。
一直到黃昏時分,姜禾房間的門才吱呀一聲開啟,她繃著小臉走出來,偷偷用餘光瞄一眼許青,徑直走進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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