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琛看來,陳楚是墮落的。
陳楚好歹也是從弘文館畢業的人,也算是個讀書人。
在這個時代,讀書人都是以天下為己任的,很少有讀書人是追逐利益的。
士農工商,商賈是排在最後。
商賈流動性強,也被認為是國家社稷不穩定的最大因素。
可陳楚放著好好的駙馬不做,非要做商人。
為了逐利,害得滿長安城的人都缺肉了。
這種行為,是無恥的。
高琛雖然只是一個宦官,卻也不敢跟陳楚走得太近。
他擔心哪天陳楚被人打死的時候,會牽連到自己。
所以,他急匆匆就跑了。
陳楚走回暖和的屋子,撣了撣身上的雪花,問道:“四哥,你說說,我很可怕嗎?”
程咬金吐出一塊骨頭,呸了一聲,問道:“是不是高琛那廝羞辱你?”
陳楚擺擺手:“羞辱倒不至於,只是,我好意邀請他進屋吃肉,他卻跑了……”
程咬金面色一沉:“哼,給臉不要臉的東西……五弟,你放心,我替你收拾他。”
這小小的插曲,並不會影響二人的胃口。
不多時間,屋子裡又響起了程咬金哈哈大笑的聲音。
陳楚喝了口酒,說道:“原本,我打算再堅持幾日,到時候將咱們手中的肉賣出去,肯定會大賺一筆,但現在看來,父皇等不及了,滿朝文武都等不及了,長安城的大戶們更是嗷嗷待肉,看來,明日就不得不開始售賣了……”
一向脾氣衝動,天不怕地不怕的程咬金,這時候神色凝重,說道:“五弟,換句話說,陛下是為你好啊,你一介白身,雖說與長公主有婚約在身,但還未成婚,算不得真正的駙馬,而今這件事,你一下得罪了滿長安城的人,若是再不賣肉,只怕會樹立許多仇家啊,依我看,還是聽陛下的吧……”
陳楚點點頭:“也好,來,乾杯。”
一夜無話。
次日清晨。
長安城東西二市,賣肉的鋪子,全部開張。
陳楚拿出來賣的肉,全都是陳舊的肉,或者是醃製過的。
他手中的活雞活羊等活物,卻是一個沒拿出來。
陳楚打算將陳舊的肉賣完,再賣活物。
一開始,人們還在猶豫到底要不要買,畢竟許多大戶人家,有錢人,那都是吃慣了鮮肉的。
可後來一看這陳舊的肉也售賣得很快,許多人就坐不住了,紛紛加入了搶購的大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