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信孚之妻不服,特來提督府申冤,請廠公主持公道!”
“林信孚,在自家院裡的香腸上塗抹砒霜,他的本意,是毒死盜取香腸之老鼠!
同縣民戶陳珙之死,乃是咎由自取!
此案,連過失殺人都談不上!
本廠公改判:林信孚無罪釋放;
再判陳珙之家人,返還盜走的四斤臘肉和三斤香腸,賠償林信孚精神損失費三十兩、誤工費二十兩!”
“喏!”
“廠公,龍安府江油縣民戶董時亮,攜幼子路過富戶錢至善家門口時,錢至善家的大狗衝出門外,將董時亮之幼子咬傷;
當日,錢至善以家狗牙齒崩斷為由,將董時亮告至縣府;
知縣李大人判定:董時亮之子打傷錢至善家的狗,證據確鑿,判賠白銀五十兩;
今,董時亮不服判決,特來提督府申冤,請廠公主持公道!”
“知縣李文奐貪贓枉法,證據確鑿,剝皮實草;
董時亮之子被狗咬傷,二十年內有患狂犬病之可能;
本廠公改判:錢至善退還董時亮白銀五十兩;另賠償董時亮湯藥費、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總計五百兩!”
“喏!”
“廠公:三日前,成都府眉州縣民戶陳炯仁,家中母雞被梁德遠的家僕盜走;
當晚,梁德遠之妾服食雞湯後小產;
昨日,梁德遠的家僕闖入陳炯仁家中,強將其女陳芝蓮拉走為妾;
陳炯仁連夜從眉州趕來提督府,請廠公主持公道!”
“嗯?”
聽到此案,王立猛地睜開眼睛!
此案,與其它案件大不相同!
因為,此前諸多的“強搶民女案”,從來沒人主動報官!
這個陳炯仁,不擔心女兒的名節受損?
不怕她永遠嫁不出去?
“其他案子暫緩,先把陳炯仁帶來!”
“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