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想請教首輔大人和各位大人:
如果發現某人沒有“路引”,又查不到他的戶籍,應該作何處置?
是以“流民”的身份逮捕入獄,還是以“偷漏重稅”發配充軍?
若要遣回原籍,又該遣往何處?
若是五萬個這樣的流民,又將遣回何處?”
音落,殿內一陣竊竊私語。
商議多時,仍無定論。
沒辦法!
王立一再強調“沒有戶籍”或“查不到戶籍”,著實給文官們出了個難題!
正常來說,各州各府很少遇到“流民”!
即便遇到,也就一兩個!
如果查獲的流民沒有犯罪記錄,一般都是責打几杖,然後遣回原籍,順便罰些銀兩。
現在的問題是,明知那批百姓隸屬山西,卻因黃冊損毀,查不到他們的“戶籍”!
就算強行送回原籍,在沒有原始黃冊的情況下,當地的官員也不敢接收!
眾臣實在沒想到,略賣五萬百姓的事實,王立僅僅以“黃冊損毀”為由,就簡單地大事化小了!
沒辦法!
眾臣仍在議論紛紛,王立又說話了:“山西的民變愈演愈烈,洪總督正在調集各方兵馬清剿!
若是這批流民返回山西,身無銀兩,家無糧田,必會加入“三十六路”流賊之例!
今,本廠公以“流民”的身份暫且安置於四川,他們全都遵紀守法,勤勞耕作;
他們,不僅沒有為禍四川百姓,還給四川的地方帶來可觀的賦稅收入;
等到山西流賊被徹底剿滅,本廠公必會將他們遣回山西,核實戶籍,妥善安置!
所以,還請萬歲爺明鑑!”
此時,此刻,王立把包袱扔給朱由檢,他會如何裁定,幾乎沒有懸念。
眾臣雖有不甘,卻又無可奈何。
然而,朱由檢的話,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廠公……對山西的流民安置之法,確實有獨到之處,是為各地安置亂民之典範!
今,朕想知道的是,一百萬畝的香草,如果全部加工成捲菸,能換得多少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