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唱了兩句,一個略帶沙啞,帶著些厚重的聲音也伴著節奏起唱。
水木邊彈邊唱。
輕輕飛舞吧輕輕飛舞吧
青春隨著歌聲在飛揚
我忍不住把快唸對她講
這一段歌詞幾乎被這個大男孩唱出了深刻的韻味。
這不是原唱不原唱的概念,彷彿他就是第一次親密接觸裡的痞子蔡,為得了紅斑狼瘡的輕舞飛揚在低聲吟唱。
那是一種,只要看過原著,會立即被觸動,進而全書劇情都展現眼前。
在對方唱的時候齊潔就已經停了下來,如果她再唱就不對味兒了,隨即就是很詫異的看著對方。
就算是前世身為一個男性,她也不得不承認這個叫水木的大男人真的很吸引人。
這種吸引,不論男女。
一曲完。
齊潔還沒反應過來,旁邊就響起鼓掌聲。
小雅癟著嘴看著齊潔。
“唱的這麼好聽,你怎麼就不鼓掌呢?”
齊潔這才後知後覺的拍起手掌。
“很抱歉,我實在是太喜歡這首歌了,所以剛才沒有忍住。”
水木歉意的道,齊潔卻擺手,這比原唱唱的還好,她怎麼會生氣呢。
“您會創作,唱的又那麼好,為什麼不自己唱呢?”
“哪有,我可沒你唱的好,這首歌的精髓都被你唱出來了。”
“但這首歌總的來說還是您的作品,而我只會這一首歌有些瞭解,還有許多歌啊,您有沒有想過出道的想法?”水木問。
齊潔搖了搖頭。
就算已經定下來要進入音樂圈這一領域,但對於陌生人她還是有所保留的。
“我暫時只想寫寫歌,我唱和別人唱沒區別的。”齊潔將散落的秀髮用手指勾別在耳後。
那邊水木陷入沉思,少頃,他眼中閃爍著光澤,道:“事實會證明,一首歌能發揮極致,只有感同身受和作者本人才能做得到。”
齊潔同樣也沒明白這句話蘊含的意思,只是道:“或許吧。”
“那既然如此我就先走了,相信我,所有拿到您歌曲的,我將會是他們的試金石。”
齊潔微微愕然,看著那個大男孩拎著大吉他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