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廳的很黑。
月光透過陽臺,穿過廚房,沉睡中的廚具被照的幽幽泛光。皎潔的光最後才在客廳露出一角。
牆上掛著的鐘表依舊“滴滴答答”的走著針兒,林欣坐在沙發上,微微嘆了一口氣。
愛,是什麼?
愛是能讓你魂牽夢繞。
所以林欣無比確信,自己愛舞臺!
夢想又是什麼?這她不知道,因為她只愛在舞臺上的感覺,並沒有什麼目標。
只要能站在舞臺上唱歌,就好。
以前林欣覺得歌手最重要,因為歌都是歌手唱的,但現在她明白為什麼楊海濤要到處求歌,就像麥娜那樣的天后都要邀歌,因為決定一首歌的好壞,創作人遠比歌手更加的重要!
“娜姐有名氣,人家楊海濤又有人脈,可我上哪兒去求歌呢?”
林欣知道,自己還夠不上資格邀歌,頂了天不過是求歌。、
就這,還不知道那些詞曲人給不給她呢。就算給,她能買得起嗎?
在環海,她一共和組合的另外兩名成員出過一張專輯,如果再加上商演走穴賺到的錢,就算十萬一首她也是買的起的,但關鍵是,誰會賣給她?
雖然業內標準詞曲人的稿酬創作費是有標準的,但那只是明面上的,一般有名氣的創作人都會將新作品拿給熟悉的歌手看,不符合對方的風格這才會流傳出去,但這也會被各大唱片公司給買走,她這種又沒名氣,又沒人脈的小角色哪裡能拿得到。
去年的時候倒是聽說有人貼身纏著楊桂麗老師,然後從對方那裡拿到兩首歌,很是小火一把,但從那以後,楊老師就公開宣告,導致對方到現在也沒有創作人願意給其作品,漸漸的也泯滅於大眾了。
林欣覺得自己還做不到那麼沒臉沒皮,什麼都不是,臉皮兒還薄……唉!
林欣又嘆了一口氣,雙手撐著下巴,對著昏暗的客廳發呆。
時針轉了一圈又一圈,直到響起午夜鐘聲,她這才起身回房。
推開門,林欣意外的看到屋子裡的燈還亮著。
妹妹林小茹坐在床上,被子蓋在腿上,一個勁兒的打瞌睡。
聽到門響,她惺忪睜眼。
“去做什麼了,這麼久。”妹妹搓眼問。
“談了點工作上的事兒,你怎麼還不睡覺呢?”林欣想要拉下妹妹蓋在腿上的被子,但後者忽然精神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