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筱綃被激發了鬥志。
正如“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的道理,陳濤越是拒絕曲筱綃,就越能激發她的興趣。
後來的趙啟平也是如此。
他越是高冷,曲筱綃就越是喜歡他。
又十分鐘後。
陳濤搞定了聘用合同,讓曲筱綃簽字。
這妖精也不是純草包,沒有被慾念衝昏頭腦,反而饒有興趣地看了一遍,之後才簽了大名。
簽完之後,她就把兩份合同都收起來,等她當了老總,再在上面用章。
“濤哥,為了慶祝咱們達成合作,晚上你是不是應該陪我去酒吧喝點兒。”
“不行,因為我不願意送喝醉的你回家。有這個工夫,你不如找個茶館,把你家的情況都跟我說說。”
“這才週六,就不能先放鬆一下嗎?”
“……也好。週末我確實都有事,沒法工作。”
“什麼事?”
“與這份工作無關。”
“可是作為領導,我應該關心我的員工,你快告訴我!”
“我是個家庭教師,週末要去教我的學生繪畫,你以後不要在這個時間打擾我。”
“啊,你不是律師嗎?”
“律師怎麼了?律師就不能擅長繪畫、精通音樂嗎?你以為我會跟你一樣不學無術?真是太便宜你了,才三百萬就讓我給你工作。”
“嘻嘻,你真懂音樂?那你給我彈一首。”
“第一我現在沒興趣,第二剛剛的諮詢費,你該付了。”
“怎麼還要諮詢費呀?不是會給你工資麼!”
“那是在簽訂合同之前的諮詢費,當然要另算。”
“哎呀,我現在沒錢,等以後一起算吧!”
“那到時候,我得算上銀行同期的貸款利息。”
“……”
曲筱綃無語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