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三日,母親節。
立夏家。
立夏的媽媽已經習慣了濤哥的存在……呃,不習慣也不行。
立夏向她介紹濤哥時,肚裡的小東西已經有四個月大。而她一見濤哥,也明白為什麼這女婿已經有主、自家女兒卻還忍不住覬覦他了。
所以她還能怎麼辦呢?只能無奈接受自己的女兒偷了別人男友的事實,並含淚享受當下過的好日子唄!
其實她還挺迷信,由於女兒也是在上週六的五月五日當天生下了現在這個外孫女,她忍不住覺得這裡面有點說法、就是所謂的冥冥之中自有天定。
立夏本人也相信。
她側躺在沙發上,貼著渴睡女兒的臉,眼神溫柔地看向正澆花的濤哥,笑著提議:
“老公~我想在明年的立秋或立冬當天,再要個兒子!這樣就兒女雙全,快樂加倍了。”
她喜歡孩子,而不是為了爭寵之類。
畢竟她根本就不用爭,濤哥自然會把愛給她、當然她本身也也不好意思去爭,否則李嫣然和程七七這倆情敵,當年哪來的資格和她同場競技?她就是被動型的性格。
陳濤打趣道:“再要一個怕是不夠吧?立春立夏立秋立冬這才四個呢,而傳統節氣,可是有二十四個,還差二十三!”
立夏嬌嗔道:“你把我當成什麼了呀?母豬嗎?這四個節氣我就夠了!還有二十個你讓她倆給你生吧!”
立夏的媽媽聽不下去,起身去了次臥。
兩百多平的房子,有了她的到來和小可愛的降臨,總算不像之前那樣的冷清。
陳濤放下了水壺,走到立夏身邊坐下,小聲吐槽:
“當著咱媽的面,說這些有些不太好。”
立夏拉著他的手,美目之中含情脈脈,愛意洶湧,表白道:
“老公,為了你,我什麼都肯做。我很樂意成為勾引你的狐狸精,成為一個不知道廉恥的壞女人,而你是無辜的,你被我灌了酒,被我給強堅了!只怪我太狡猾,不怪你太花心……”
說到後面,她自己都繃不住笑出了聲。
陳濤扯著她的香腮,給予她一些教訓。
之後,將女兒送進她該待的嬰兒車內,再抱著她媽,一起看電視節目,同時也聊天。
即便過去了十個月,小四抄襲的風波依然沒有停歇。不時傳出的一些打官司的訊息,都能令他的粉絲或黑粉或路人,產生不小的爭議。
而立夏這些年一向不太關心小四的事,如今更是絕無可能主動提起他。
小四這個她一生中第一個喜歡的男人,已經徹底從她的世界中消失了、如果陳濤不跟她提起小四的話。
而陳濤這會兒就提了一下小四的官司。
立夏也用她學到的法律知識給出判斷:
“小四肯定敗訴。什麼如果畫得一樣,為什麼一本賣的好而另一本差,只是狡辯,算不得抗辯的證據。他就是抄襲了人家的繪畫風格、甚至創意,完全沒有任何勝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