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正面,堂堂正正一戰,他也自稱不如啊。
可是,他現在有的選嗎?
雖非他所願,但卻不得不為之,唯有死戰!
置之死地,方能後生。
就算當前形勢很險峻,但也沒能讓他放棄。
對方攻擊很猛,範圍也大。而他身形瘦小,勢單力孤。
而這,也是他的微妙優勢。
俗話說,傷敵十指,不如斷其一指。
秦天的重點攻略目標,就是圍繞著那黃鼠狼進行的。
倒不是,他想幹掉它,而是想利用它。
幹掉他,可不是一時半刻能做到的,而就算能,他也要付出無比慘重的代價,也許是命。
那他打算怎麼做呢?
秦天把它當成靶子,躲避攻擊的靶子。
別人攻擊,他就躲,就往那傢伙身後貓。
誰讓它是這裡面最弱的,又是速度稍慢的那一個。
這也讓對方惱羞成怒,嘶吼不止。
這讓秦天有點好笑,難道要他放棄抵抗,送人頭給對方,才好?
可那也只是痴心妄想!哪怕戰鬥到最後一滴血,他也不會投降。
投降,意味著死亡。
以這幾頭野獸的兇性,說不定會在下一瞬間,就將他分而食之。
那他投降,還有什麼用?還有什麼意義?只是為讓敵人,更痛快一點?
而他自認為,還沒那麼賤,不可能把自己的人頭獻上。
而他所做的,就是死戰,哪怕是最後戰死,也要讓對方傷筋斷骨。
這戰鬥進行了大約一分鐘,秦天已經感覺吃不消,對方的攻勢,越發的兇猛。
大有,趁他病要他命的打算。
突然,秦天神色一動,眺望向遠方,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