蠱之一字,聽起來就充滿了玄學色彩。
哪怕沒親眼見過豬跑,但那些電影有過許多描繪,聽了就讓人油然生畏。
於既明很理智,知道這是派出所,聊蠱啊謀害啊什麼的不大合適。
“不如我們找個地方談談?午飯吃過了嗎?”
於既明熱情邀請道,
“順便感謝你們把這些碎瓷送來,可以嗎?”
岑廣安凌哲齊刷刷去看歲歲。
於既明不明所以,跟著去看歲歲。
歲歲:“可以呀!”
午飯請客權就這樣從岑廣安轉移到了於既明。
詢問過警察是否可以離開後,於既明在筆錄上籤了字,將後續都交給私人律師處理,隨後帶著歲歲三人去了古玩街的一家老字號飯店。
他們前腳剛離開,後腳派出所裡就傳出一聲遺憾的嘆息:
“啊,我還想再聽他們說點什麼呢。”
啪!
資料夾拍在年輕警察後腦勺!
他身旁的前輩警察恨鐵不成鋼道:
“拒絕封建迷信知不知道!”
其實前輩警察也好奇,不過基於職責,不好追問罷了。
“不過,讓於教授跟那幾個人走真的沒問題嗎?萬一是騙子呢?”
“可是嫌疑人脖子上是真有痕跡啊!跟蜜蜂蟄了一樣,紅紅的,腫腫的。”
“那倒是……所以這是什麼東西呢?”
……
飯店包廂,於既明問出了同樣的問題:
“那個腫包真的是蠱嗎?會不會對老徐身體造成什麼傷害?”
在歲歲三人好奇的視線,於既明笑了笑,
“剛才當著警察同志的面兒,不好說嘛。”
原來如此。
“為什麼不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