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場瘟疫最後還是帶走了許多人的生命。
因為這件事,那些原本尊敬我、崇拜我、迷信我的人,在一個晚上,紛紛手持火把和武器,將我驅逐出了部落。
他們說我是妖女。
就是因為我的存在,所以疾病才會到來。
我有在反駁,但他們不聽。
我也有想過反抗,但是後來想了想,還是放棄了。
畢竟那是他們的家園,我只是個過客罷了。
所以沒必要和他們糾纏。
隨後,我就開始了流浪。
從一個部落流浪到了另一個部落。
每個部落待的時間不會超過十年。
因為我發現——
我似乎不會老去,我的容顏不會隨著時間的增加而衰老。
剛開始,我很興奮,覺得這是我穿越以來得到的最好的訊息。
可是活的越久,我便越厭倦當下。
十年不老會開心。
百年不死會興奮。
但三百多年過去了,人就會厭倦。
你要知道——
在上古時代,沒有科技,沒有文明,我們吃著流著血的肉,住在潮溼陰暗的屋內,終日灰頭土臉的,甚至每個人身上都會散發著令人嘔吐的腥臭味。
沒有人會去追求物質生活亦或者精神生活。
因為活著本身,就是一件十分艱難的事情。
這些古人對這樣的生活是習以為常了,但是我不能。
我受不了這種日復一日的枯燥生活。
因為我骨子裡是個現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