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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蒙冤 結果 (1 / 2)

自從畫廊事件後,丁敏華與妻子楊珍珍每日裡都會吵架。

在這裡不得不佩服葉嵐衣的高明之處了,他派去的文森特確確實實只是和楊珍珍談關於畫廓的生意合作問題,除了那天幾句讓人誤會的言語,兩人完全沒有任何情感上的曖昧。相反,文森特談吐優雅風趣,彬彬有禮,行動間進退有度,一派紳士風度。

一方猜忌指責,另一方坦然堅持不被理解,於是矛盾加劇,再面對外界的壓力,夫妻信念轟然倒塌,留下的就是互相的指責和怨懟。

如果他們繼續堅持自己的愛情,毅然站出來坦然面對眾人的譴責與謾罵,那份勇氣與擔當倒是值得人敬佩的。

現實的殘酷似乎就是專門來打擊破壞理想的美好的。

丁敏華與楊珍珍這場“轟轟烈烈的愛情”,引發了一場關於愛情是否可以泯滅人性和道德,為了愛情真的可以完全不顧忌任何東西嗎的大討論?

網論的結果就是,啟霞服飾總經理丁敏華身敗名裂,連累著啟霞公司同樣失去了民眾的信任,最後因資不抵債,被法院強行宣告破產進行清算抵債。

而此時,丁敏華彷彿大徹大悟一般,來了一場感人肺腑的哭墳,深刻地自我厭棄和自我檢討了一番,一篇“自罪書”居然贏得了不少讚賞,很多人開始說什麼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有過改之,善莫大焉!

這不,丁敏芝這個“女鬼”都被感動得一塌糊塗,真是“驚天地,泣鬼神”!

“這不是正如你所願嗎?”長安淡淡地說道,丁敏華確實厲害。

口口聲聲說,相信國家和法律會主持正義公道,看上去正氣凜然,實則藉此機會與劉家和楊家劃清了界線不被拖累;說舍不下與妻子多年的感情,又無法面對父母的仇恨,只能與妻子分居而處今生不再另娶他人,不離婚,財產不必分割,不離婚,楊珍珍不得自由身,至少是無法再婚了。

再趁機奪取了兒子的監護權,去了楊姓,遂了丁姓,了卻了自己多年的心結。

自私自利的人若做到極致,幾乎沒有什麼能打敗他們,他們總能在眾多對自己不利的事情中尋得一線生機,從而為自己謀取最大的利益。

丁敏華就是這一類人,面對重重危機與打擊,他沒有一蹶不振,反而從容應對,楊家倒了他的事業沒有了,然而他的個人身價幾乎沒有受損。

看中他才華和能力的公司大有人在,過不了多久,他大概會東山再起吧,也許輝煌不再,但至少這一生是無憂了。

楊珍珍的生活未必悲慘,只是失了以前的奢侈,與丁敏華的這場婚姻大概就這麼糾纏一生成為一對怨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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