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錄》是我國第一部法醫學專著,也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統的司法檢驗書。它一刻梓問世便受到朝廷的極大重視,並命頒行全國,成為法醫官吏案頭必備之書。”
“早在明朝初年,它首先傳人朝鮮,三百餘年間,一直是朝鮮法醫檢驗領域的標準著作。”
“到了大清康熙三十三年年間,國家律例館曾組織人力修訂《洗冤集錄》,考證古書達數十種,定本為《律例館校正洗冤錄》,頒行全國。”
[鴉片戰爭後,它又被西文學者翻譯介紹到荷、德、法、英等國。20世紀50年代,蘇聯契利法珂夫教授所著《法醫學史及法醫檢驗》一書將宋慈畫像刻印於卷首,尊為“法醫學奠基人”。](這一段就不包括在這片文章裡了,給讀者看的。)
朱元璋:這書我都當話本來看的,寫的是真不錯。也反映了當時南宋的貪官之多,冤案之多。
朱棣:這書裡寫的都是南宋發生過的,簡直是慘不忍睹,不知道歷史,誰又能知道這麼一本恐怖殘酷的書裡面所寫的都是真實發生過的。
程咬金:說的我都想看看了。
“《洗冤集錄》的內容包括法醫檢驗的重要性及其具體步驟,疑難傷亡現象的辨別,真假傷痕的判析等。”
“這《洗冤集錄》裡涉及屍體識別、四時屍變,以及兇殺、自刎、火燒、水溺、服毒、繩縊、杖死、跌死、牛馬踏死、四轉拶死、酒食飽死、築踏內損死等法醫學知識,博及病理、藥理、解剖、急救、婦科、兒科等其他醫學方面的知識。”
“而且對於毒理學也有許多貢獻,書中記載了各種毒物中毒症狀,指出服毒者“未死前須吐出惡物,或瀉下黑血,穀道腫突或大腸穿出”,死後“口眼多開,面紫黯或青色,唇紫黑,手足指甲俱青黯,口眼耳鼻間有血出。”書中附有許多切合實用的解毒方與急救法。”
館陶:這飯都吃不下了,這也太殘忍了吧。
上官婉兒:這些瞭解,可都是遇到過,受理過的案子裡發生的,這大宋真的是不可言喻。
一本用事實說話的書,寫的有多麼詳細,也代表著當時大宋有多混亂。
“在《洗冤集錄》中,不得不承認有一些檢驗方法雖屬於經驗範疇,但卻與後世科學相吻合,令人驚歎。”
“比如用明油傘檢驗屍骨傷痕,這就是一列。”
“將紅油傘遮屍骨驗,若骨上有被打處,即有紅色路,微蔭,骨斷處,其拉續兩頭各有血暈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紅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無血蔭,縱有損折,乃死後痕。”如此檢驗屍骨傷損,與現代用紫外線照射一樣,都是運用光學原理”
“只是宋慈限於當時的科技水平,處於尚未自覺的狀態,知其然而不知知其所以然。屍骨是不透明的物體,它對陽光是有選擇地反射的。當光線透過明油傘或新油絹傘時,其中影響觀察的部分光線被吸收了,所以容易看出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