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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自己去辦離婚 (1 / 3)

“為了報答養育之恩,是你說了算,還是江家人的意思?”

江晚棠冷漠收回手,斜眼看向陸北霆。

陸北霆面上神色一滯,還沒回話,一道清冷的女音就傳了出來。

“是我的意思。”

羅秋翠從空曠的醫院長廊緩緩而出,目光深冷。

“我們江家培養了你那麼多年,你也是時候給回一些適當的回報了。”

江晚棠神色戲謔,輕輕道。

“培養嗎?說得真好聽啊。”

她喃喃的話語不輕不重,每一個字都砸在羅秋翠的心頭。

羅秋翠有些心虛,卻仍堅持著挺直腰板道。

“怎麼?我說的哪裡不對嗎?”

“怎麼會不對呢?”

江晚棠回應時,抬起頭來,雙眸中除了冷意並無其它情緒。

“這麼多年,確實該感謝你們對我的培養呢!”

話落,她就望向陸北霆。

“我可以接受輸血,但我有個條件。”

“只要你救回了萱萱,我可以立刻跟你去離婚。”

陸北霆一口應允。

她笑道:“既然結婚不用兩個當事人在場,想來離婚也是可以不用的。”

“陸北霆,我讓你帶著我們兩個的各種證件,自己去辦理離婚。”

就像當初她一個人辦理結婚一樣。

陸北霆只皺了皺眉,就毫不猶豫的應下。

“好,我答應你!”

話落,她又扭頭去看羅秋翠和姍姍來遲的江泰華。

“我籤自願獻血協議,你們給我斷親書,只要江思萱脫離危險,我和你們就再無關係!”

江泰華見她把話說到這個份上,且神色決絕,突然莫名心慌,挽留道。

“棠棠,萱萱是你的妹妹啊。”

“給自己妹妹獻一點點血,你有必要和家裡人斷絕關係嗎?”

“這些年家裡人沒有虧待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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