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林誠之所以急急忙忙著要整合林氏集團,就是為了推卸責任,東方陶瓷和三華廠接二連三的出事讓林誠明白了,他並非全知全能的神仙。
東方陶瓷、三華廠這些並不在林氏集團主體產業範圍內的小企業牽扯了他太多的精力,一旦他照顧不過來出了人命大事,林誠作為法人還得負上領導責任,輕則被社會輿論追責千夫所指,重則負刑事責任鋃鐺入獄。
於是林誠透過集團高管會議,終於達成了保留六大主體產業,其他公司都脫離林氏集團懷抱的共識。
當然了,六大主體產業外的其他企業,每一個都是林誠一手一腳打拼出來的,都是在未來能掙大錢的企業,要林誠全盤放手便宜別人,以林誠小肚雞腸的個性,這無異於挖林誠的肉!
所以,林誠打算註冊多個複雜的控股投資公司,由這些控股投資公司來掌握公司股份,就像歐美日財團一樣,財團家族隱於幕後掌握股份,企業領導權則交給職業經理人。
……
“什麼!你要把林氏集團拆分,把幾百多家企業都分離出去?”清江林宅,當林福榮和朱雪珍聽到林誠這個打算後,和林誠預想的一樣,兩人皆大吃一驚。
林誠說道:“是的,就像歐美日財團隱身到幕後一樣,我們林氏想要發展成為財團家族,也必須學會隱身這一必備技能。
想想看,如果我們一直掌握林氏集團所有企業的權柄,林氏企業法人代表全是我們的話,一旦企業出了重大人命事故,那我們作為法人代表,肯定責無旁貸,很可能會被牽連進去,甚至不排除有負上刑事責任,鋃鐺入獄的可能。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我們仨作為集團創始人,一旦入獄肯定會對林氏造成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重大打擊,林氏甚至很可能會分崩離析。
所以我們要重新整合林氏集團,把全部精力、資源集中傾斜入集團的主體產業,其他企業則剝離出林氏集團,我們只掌握股份,企業管理權和法人代表都交給職業經理人。
雖然,企業管理權和法人代表都是職業經理人,我們一手建立的企業貌似歸了別人,但實際上他們作出的所有重大決策還是要受到我們的影響或者是控制。
企業一旦出事,比如安全事故死了幾十個工人呀,比如質量事故造成大量顧客食物中毒呀,比如強拆活埋釘子戶全家呀,等等等等,全都由他們來負責,壞名聲也由他們揹負。
東方陶瓷和三華廠的出事提醒了我,我們根本沒有那麼大的精力,林氏將近四百家分公司,上千家工廠,數萬家門店,一百四十萬工人,想要管理好這麼大規模的企業,保證一直不出事是不可能的。
如果我們一直霸佔著法人代表的位置,將來出的任何一件事故都會算在我們的頭上,難辭其咎,那些愚昧的人的憤怒通通就會都指向我們,遭受千夫所指,萬民唾棄。
可當我們讓出法人代表的位置,企業當真的出了什麼人命事故的時候,我們只需事後作為股東賠償一些錢財,釋出個道歉宣告,然後把職業經理人推出去當替罪羊,再透過董事會議換個職業經理人就萬事大吉了,無需再像之前那樣,任何事情都由我們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