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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八十三章 亮槍!【來起點訂閱唄】 (4 / 4)

當賈瓏與這頭獵豹戰鬥之際,毛毛也往後飛退。

只是它人小腿短,跑的並不快。

於是後方衝來一頭眼眸血紅,重達近百公斤,體長在一米三前後,大約有小半人肩高的非洲野豬,追到了它的後背。

體長只有三十多公分的小毛毛,在這頭近百公斤重,生有尖利獠牙的非洲野豬面前,就像一隻小玩具,人家一踩都能踩扁。

但毛毛卻未有絲毫怯怕情緒。

“呀呀呀,敢追毛毛。”

毛毛就像氣急敗壞,當這非洲野豬咬來的血盆大口,即將要臨身時,奮而轉身。

逃不掉,也只能反擊了吧。

野豬血盆大口張開,欲要一口咬死毛毛。

這頭血紅色眼瞳的野豬,早已不是尋常野豬般畏懼其他動物。

何況野豬本就屬於暴脾氣,它們本性是畏懼其他動物的,但性格卻是在畏懼到某種極限後,連獅子都敢反衝鋒的勇敢角色。

它那張血盆大口,可是輕易能咬斷樹根,樹幹。

乃至於連其他動物的骨骼,同樣能一口咬斷的。

不錯,多數大家認為的素食動物,包括各種野豬甚至家豬在內,在特定條件下,都是會襲擊其他動物,食用它們身上肉的。

大自然優勝劣汰,本就如此。草食動物與素食動物劃分,有時並沒有那麼萬無一失。

而毛毛面臨此龐大體型的野豬,就像它不是熊,對方也不是豬類,而是雙方關係調轉,它是小豬仔,對方是兇惡的食人大熊。

可毛毛仍沒退確。

它舉起自己細幼的小爪子,對準咬來的豬嘴,一爪子撓了過去。

早在龍夏家鄉縣城時,賈瓏就試驗過小傢伙爪子有多鋒利,同時測試過,這小傢伙的反應力有多敏捷。

而也正是那些試驗,讓她做出這次帶毛毛前來非洲冒險的決策。

連賈瓏都被打動的能力,會差嗎?

很顯然,並不會。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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