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了?價格怎麼說?”劉若琳好奇的問道。
劉建寧點了點頭,道:“價格稍微有一點貴,不過我覺得還是值得的。”
“有多貴?”聽到自己的哥哥這麼說,劉若琳不禁有一種不好的預感。
“一首歌100萬創作費,外加40%的版權分成!”劉建寧如實說道。
“什麼!!!”
“你開玩笑的吧!”
聽到劉建寧這麼說,不僅僅是劉若琳被驚呆了。
就連他的妻子和女兒們都震驚了。
此刻,她們不約而同的用著難以置信的目光看著他,就像是看著一個傻子一樣。
“哥,你這是被灌迷魂湯了吧!這樣的條件你也答應?
100萬創作費,40%的版權分成,他怎麼敢說出口的?
你給羅佑名和李宗傑這兩個歌壇教父都只有25%的版權分成,創作費頂天了50萬。
一個之前從未聽過的新人,你竟然給40%的版權分成,還給他一百萬的創作費,你是瘋了嗎?”劉若琳搖著頭,一臉不可思議的看著劉建寧說道。
“是啊,老公,你怎麼想的,以你做事的風格,不應該會吃這種虧的啊!”這時候劉建寧的妻子也很是不解的說道。
“我劉建寧做生意自然不會輕易吃虧,之所以願意答應這個條件,是因為這筆買賣不虧啊!
現在跟你們解釋,你們估計也不信,這樣,等明天早上秦遠把他寫的歌發過來,你就知道為什麼了。
他可是跟我保證過,他寫的歌你絕對會喜歡,你要是不喜歡,他分文不取。
別人話都說到這份上了,我要是不賭一把,那我還是男人嗎?”劉建寧笑著說道,絲毫不認為自己吃虧了。
雖然秦遠確實宰了他一筆,但是這筆買賣他是不吃虧的。
一旦秦遠給他的新歌能夠像稻香和晴天那樣火爆,那絕對是大賺特賺。
不就是一百萬麼,也就他妹妹劉若琳十分之一的廣告費罷了。
如果這首新歌能夠將劉若琳的熱度推向另一個高度,到時候再讓她拿個金曲獎什麼的,那她的廣告代言費只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