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可笑了。
她和王歡在一起僅僅幾個月後,就已經不需要王歡的金錢了。
她的稿費不但能夠維持生活,而且還能為王歡購買各種東西。
之後,她孤注一擲買王歡贏,發了一筆小橫財。
這還不算,後來她還成為了一個獨立音樂人,自己很少出專輯。
但是幫助電影、電視劇、還有遊戲配樂,加上她還堅持寫作。
她的經濟早就獨立了。
每年不但給王心買衣服和電腦,還給王歡的父母買營養品,買衣服。
而且還給王歡買各種奢侈品。
她自己買得不多,不管是衣服還是包包,用得都很普通。
但是給王歡買的西服都是幾萬一套,鞋子也上萬塊一雙。
要論經濟和社會獨立,她早就獨立了。
至於林冰。
她和王歡之間的關係就更加純粹了。
真的就是純粹的男女關係。
林冰畢竟身處娛樂圈,見過得太多太多了,所以完全不在乎王歡的感情關係。
不在乎他有女朋友,就純粹是男女荷爾蒙的吸引。
她從來都沒有想過要和王歡有未來。
至於結婚之類,她壓根就沒有想過。
這更像是一夜…情的變種,多夜情。
什麼時候兩個人膩歪了,互相之間覺得沒有太大吸引力了,那就自然而然地結束這段關係,重新做回好朋友。
脫下衣服的時候很自然,穿上衣服的時候更自然。
江湖女兒,不拘小節。
但發生了這些事情後,她也退出娛樂圈了,整天無所事事。
事情反而有了變化。
而且她反而有一種逆反心理,你們不是看不慣我們的關係嗎?
那我偏偏就要這樣。
所以……反而堂而皇之將這種關係公開化了。
原本她和王歡的關係註定無法長久的,但現在反而……真的長久了。
有些時候,她會住在自己的別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