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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齊人之福!粉身碎骨嗎? (2 / 10)

這就可笑了。

她和王歡在一起僅僅幾個月後,就已經不需要王歡的金錢了。

她的稿費不但能夠維持生活,而且還能為王歡購買各種東西。

之後,她孤注一擲買王歡贏,發了一筆小橫財。

這還不算,後來她還成為了一個獨立音樂人,自己很少出專輯。

但是幫助電影、電視劇、還有遊戲配樂,加上她還堅持寫作。

她的經濟早就獨立了。

每年不但給王心買衣服和電腦,還給王歡的父母買營養品,買衣服。

而且還給王歡買各種奢侈品。

她自己買得不多,不管是衣服還是包包,用得都很普通。

但是給王歡買的西服都是幾萬一套,鞋子也上萬塊一雙。

要論經濟和社會獨立,她早就獨立了。

至於林冰。

她和王歡之間的關係就更加純粹了。

真的就是純粹的男女關係。

林冰畢竟身處娛樂圈,見過得太多太多了,所以完全不在乎王歡的感情關係。

不在乎他有女朋友,就純粹是男女荷爾蒙的吸引。

她從來都沒有想過要和王歡有未來。

至於結婚之類,她壓根就沒有想過。

這更像是一夜…情的變種,多夜情。

什麼時候兩個人膩歪了,互相之間覺得沒有太大吸引力了,那就自然而然地結束這段關係,重新做回好朋友。

脫下衣服的時候很自然,穿上衣服的時候更自然。

江湖女兒,不拘小節。

但發生了這些事情後,她也退出娛樂圈了,整天無所事事。

事情反而有了變化。

而且她反而有一種逆反心理,你們不是看不慣我們的關係嗎?

那我偏偏就要這樣。

所以……反而堂而皇之將這種關係公開化了。

原本她和王歡的關係註定無法長久的,但現在反而……真的長久了。

有些時候,她會住在自己的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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