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絕對不能這樣。
是在一個人前面丟臉?
還是在一群人面前丟臉?
稍微有腦子的人,都應該知道怎麼選擇。
而且她很早就聽說過一句話了。
只吃XX不吃苦。
…………………………
寶瑞酒店內,王歡正在無所事事。
他其實已經嗅到變化了,任何事情都是雙面劍。
比如法國總統把《三體》送給美國總統,這固然會讓這本書大紅大紫,火爆全球。
但某種程度上,也會刺激到美國的精英階層。
讓他們不得不面對王歡。
接下來,如果王歡再贏下去怎麼辦?
難道真的讓王歡一個人,挑戰整個美國所有的領域,然後大獲全勝嗎?
這樣一來,美國顏面何存?
難道真的要讓美國總統向他道歉嗎?
所以絕對不能讓他再贏下去了。
不過在此之前,美國方面應該會先招安王歡吧,那樣才是最有價效比的做法,甚至對中國方面也是致命一擊。
那麼,他們會用一種什麼招安方法呢?
而就在這個時候,外面門鈴聲響起了。
王歡上前,先用貓眼看。
發現是一個絕美的女人,而且還非常熟悉,就是那個被他救過,卻反咬她一口的第一名媛張恩慈。
王歡開啟房間門。
發現這個女人,今天尤其豔麗精緻啊。
“有什麼事情嗎?張小姐?”王歡道。
張恩慈道:“王歡哥,我們都在美國,而且還那麼長時間了,卻還沒有見過面,則覺得這樣做很不對,所以就來看你了。”
接著,她從包包裡面拿出了一個盒子,道:“這是送給你的禮物,希望你能喜歡。”
王歡開啟一看,是一隻手錶。
朗格的理查德系列的一款鉑金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