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靈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訴了陸長天。
她在遇到凌伯的時候的確是在鐵路局工作,那個時候她也的確沒有騙凌伯。
她也是真心實意的要和凌伯談戀愛的,只不過家中後來出的變故,讓她沒有辦法再繼續在鐵路局工作下去。
她的弟弟,強姦了一名女學生,據她弟弟所說,那天晚上大家都喝醉了,是女孩子自願的,步存在什麼強姦不強姦。
但是女孩子醒了之後堅持聲稱是小靈弟弟強姦了她。
那個年代攝像頭這種東西還沒有普及。
無從考證女孩子說的到底是真是假,不管是普通人還是警察都認為,這種事情發生了吃虧的肯定是女生。
小靈的弟弟是百口莫辯,說不清也道不明,他只會說一句話,他沒有做這樣的事情。是女孩子自願的。
女孩子的家長找到了小靈的家裡,聲稱他們要報警,把小林的弟弟送到警察局,讓警察來處理這件事情。
小靈的父親愛子心切,跪下來求那個女孩子的家長,女孩子的父母說,想讓他們不報警,也可以私下解決。
要他們賠錢,張口就是五十萬,少一分都不行。
那個年代的五十萬對於任何一個普通家庭來講,都是天文數字,小林的父母,雖然是雙職工,但是兩個人奮鬥了一輩子存款加起來也才不過10萬塊錢,這10萬塊錢,還是他們留著準備給小靈的弟弟娶媳婦用的。
就是是讓他們變賣家產、砸鍋賣鐵也拿出來,50萬,父親一夜之間白了頭,小靈看在眼裡,疼在心裡。母親整日以淚洗面,眼看女生家長給出的最後期限越來越短,家裡麵人都老實巴交,也不認識什麼人。
無奈之下,小靈弟弟便要衝到警局自首,父親跪地上抱著他的腿才阻止他。
小靈最後沒有辦法,她長得漂亮,做列車員的時候,就有許多人對她表示過愛意,這裡面不乏一些富商,但是她從未正眼看過。
後來遇到了有一次曾經有一個富商在坐火車的時候看上了小靈。他提出想要包養小靈,一年給她一百萬。
那個時候,小靈還不認識凌伯,她也沒有搭理這個富商。
要麼說上天喜歡開玩笑,如今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在她走投無路的時候,就在這天的列車上,她又遇到了這個富商。
富商再次向她丟擲了橄欖枝,對她說,如果她願意跟著他,一年給她兩百萬。
小靈那個時候正缺錢,她沒有辦法看著自己心愛的弟弟就這樣鋃鐺入獄。
他今年才18歲,剛剛高中畢業考上了大學,馬上就要去迎接他新的人生,如果他接下來的時間在監獄裡度過那他以後會面對什麼樣的人生,小靈想都不敢想,她一咬牙便答應了富商。
富商當即就給了她一張銀行卡,卡上就有五十萬。
她含淚接過那張卡,富商的手在她的手上摸了好幾下,眼睛色咪咪上下打量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