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察心裡暗歎了一口氣,突然覺著自己加入這個自由聯盟,是不是太草率了。
貌似,豬隊友有點多啊!
“吼吼,”
礁石城內的水族軍,和臨海軍丟下百姓乘船撤離的訊息,在一個時辰之後,傳到了霸王金身的耳朵裡。
現在的他,已經是血潮群的二當家,地位僅次於血怪王哥拉莫。
“去了墨河方向?這個李察想幹什麼?”
霸王金身揚起了大腦袋,在他的身下,正踩著以前的頂頭上次大肚子八階血怪。
不過,這會大肚子極其悲慘,不僅被打的鼻青臉腫,就連神魂也被下了烙印。
大大的鼻孔喘著粗氣,一副想要反抗,又不敢的架勢。
“瞅什麼瞅,再瞅把你丟海里釣魚!”
霸王金身不爽的拍了一下大個子的腦袋,鬆開了腳。
畢竟是八階的血怪,還是要給留點面子的,要不然有了逆反心理就不好了。
“去把那個錢貴找來,讓他打聽打聽,水族人去墨河干什麼?”
“吼吼!”大個子耀武揚威點頭,帶著一群六階小弟走了。
霸王金身成了二當家,他現在就是二當家的二當家,地位瘋長。
也終於有了自己的小弟,走路都是螃蟹步!
“真不知道,你一頭血怪有什麼好嘚瑟的?”
霸王金身無語的嘀咕了一句,爬回自己的大石頭,繼續看著手下在海岸邊,挖坑捉魚。
自從他帶了幾隻十幾米長的大烏賊回去,說是八爪王的同族。
血怪王就喜歡上了這一口,天天都要吃。
好傢伙,第一隻愛吃魚的超級血潮群,從此誕生。
不能不說,霸王金身一不小心,創作了一個奇蹟,連他自己都覺著很牛逼。
就問你,能讓血怪不吃人,改吃魚,服不服?
別人不知道,反正他自己很佩服。
一個時辰之後,大個子從礁石城帶回了錢貴的訊息,水族人是跟著朱英俊,青一流等人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