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話在傳播的過程中走樣了。百姓們聽到的說法是,得先犯一點小罪,然後就能去工地上做幾天把自己的罪給消了,接著就能變成賺工錢了。
百姓們一想,對啊,現在能在那裡做事的都是犯了事的人。為了能去工地上做事,於是紛紛透過犯法,來獲得“做事資格”。
看著嚴夕一臉吃了翔的樣子,於奇正心想:我也想吃。
怎麼都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看來自己還是低估了這裡窮的程度啊。
得得得,反正哥們那點銀子是要花出去的,早花晚花都得花。現在多一點人做事,早點做完關口解決匪患問題也好。
這麼一想,當即開口說道:“我這裡先說一下,犯法了才能做事是個謠言!大家想做事都可以去做事,不用犯法的!”
人群中爆發出轟天的叫好聲。
嚴夕更是直擦頭上的汗,連連說道:“侯爺英明,侯爺英明。”
於奇正無奈地說道:“明府,不能這麼叫啊。”
嚴夕連忙不斷點頭:“是是是,侯……於縣尉說的是,卑職知錯了。”
於奇正都快哭了:“大人,我才是卑職啊。”
嚴夕決定不在這上面糾纏,繼續問道:“您看接下來怎麼辦?”
於奇正答道:“卑職以為,現在先讓衙役給大家造冊。咱們去縣衙商量一下?”
嚴夕趕緊點頭:“好好好,卑……下官這就安排。”
片刻後,兩人坐到了大堂中。
透過這幾天的瞭解,於奇正也知道嚴夕還真算是一個好官。
當然,這得看這個“好官”的標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