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馬丁·斯科塞斯,前美國資深股票經紀人。
我擁有著所有人類可能會擁有的一切惡習,我生活奢靡、出軌、瓢C、吸D,且毫無道德底線可言。
我僱傭高階J女跳脫Y舞為我的員工們加油打氣,我也曾將印有華盛頓頭像的鈔票,鋪滿了我整間辦公室的地面。
我不否認,我是一名十足的混蛋、瘋子以及惡棍,但我同樣也不否認,我是一名極其優秀的股票經紀人。
我膽大心細,無所畏懼,能謀善變,並且巧舌如簧。
我能說服某位素未平生的女士,用她僅有的退休金,購買某隻註定虧損的股票,我也能將你的公司包裝成,迄今為止世界上最偉大的行業領跑者,進行上市。
我的最高紀錄是曾在三分鐘之內,就賺取了高達1700萬美金的收益,當我33歲時,就擁有了身家過億的資產,因此,我還被同行們尊稱為——“華爾街之狼”。
我認為,貪婪本身並沒有錯。
其實人們從來就沒有意識到,並非道德,也並不是法律,貪婪!只有貪婪才是推動這個社會前進的原動力。
正因為想得到更多,所以人們才迫切地想要改進紡織技術,併發明瞭蒸汽機進行輔助,進一步提升其生產效率。
所以沒有貪婪,就沒有科學技術的進步。
正因為想得到更多,所以人們才想要努力工作賺錢,買更大的房子,換更好的汽車,順便再換一個更加年輕漂亮的老婆。
所以沒有貪婪,就沒有社會經濟的發展。
在我看來,這個社會上的人與人之間,是在客觀上存在著“落差”的,比如美國總統和流浪漢之間就存在著“落差”,邁克·喬丹與普通黑人之間也必然存在著“落差”。
但其實從物理學的層面來講,沒有“落差”就沒有“能”,這個社會就將陷入一潭死水的狀態;而與之相反,有“落差”才會有“能”,就能為“位置偏下”的人們帶來一個想要向上攀爬的原動力。
然而這種“能”,就是貪婪。
所以“貪婪”沒錯,我也沒錯,錯的是這個社會……
但我終究還是玩脫了。
為了使某筆不法資金合法化,我透過不法銀行家夏洛克的幫助,將一筆數額巨大的資金,存入了我遠在英國的姑媽的瑞士銀行的戶頭上,但我沒想到的是,FBI早就在暗中盯上了我。
之後的事情就變順理成章了,夏洛克那個沒義氣的老傢伙,為了獲得減刑,理所當然地出賣了關於我的一切,而最終我也因洗錢罪而鋃鐺入獄,被判服刑8年。
在我入獄的第2年,我的第二任妻子便毅然決然地離開了我——順便說一句,後來我聽說,在我沒出事的時候,她就跟我的司機好上了,所以對此我倒是並不介意。
當我出獄之後,事情並沒有像某些電影橋段中描述的那樣發展。
這個世界變化的速度太快了,“大資料”、社交網路、移動支付、共享經濟、比特幣,這些新興的事物就彷彿雨後春筍般地一一冒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