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這世上的人分為三種。
一種人無慾無求,得過且過,反正只要能混到一頓飯吃,就絕對不會對這頓飯挑三揀四,更不會關心下一頓什麼時候才能再吃,一句話,混吃等死。
一種人整天忙忙碌碌,為房子為車子為妻子為孩子為票子為面子,忙得幾乎忘了吃飯的時間,到最後,躺在床上不能動的時候才發現這幾十年從來沒為自己好好活過一回!
一種人從生下來開始就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因此,他所有的行為都是為了這件自己想要的東西而展開,即便是頭撞南牆,頭破血流,也在所不惜。
第一種人不算多,他們就像偶然在我們眼前飄過的落葉,沒人注意他們來自何處,更不會有人在意他們去往何方!他們唯一給人們留下的只有那礙眼的一瞬。比如我家門前地鐵口的那個乞丐。
第二種人最多,碌碌營營,平平淡淡地在發揮著與所有生物完全一致的原始本能,年復一年,日復一日,進行著一種單調的重複。也許,直到臨死之時還想不明白,活著,到底是為了什麼?比如我。
第三種人更加稀少,平常人也難得一見,他們活著就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某種信念,他們也只在需要的時候才出現,所以沒人知道他們平常到底在幹嘛。比如於友光。
大抵是因為心性的不同,第一種和第三種人通常都耐得住寂寞,於友光也一樣。
他已經三十六歲了,不但一事無成,最後連工作也找不到,當然也不會受姑娘待見,所以,他不光是窮,而且至今依然孑然一身。但他自己好像並沒有感覺,和地鐵口的那個乞丐沒有太大的分別。
於有光性格古怪,只對自己感興趣的東西感興趣,從來不會在意旁人的眼光,即便是他的父母也不例外。洪開元說他是一朵奇葩。我問他是褒義還是貶義,回答是褒義。
而正是這一朵奇葩,在來深圳三個月後卻忽然失蹤了,就好像人間蒸發了一樣,沒有人知道他去了哪裡。
聽到這個訊息的時候我正在看一個東西。
………………
作為第二種人,通常是耐不住寂寞的,所以,此刻我正在看那個乞丐遺留在地上的東西。
就在剛才,二十分鐘之前,一輛小車直接將走在路邊的那個乞丐撞飛了。
當時,我正準備和溫菁去超市買點東西,經過地鐵口時,那個經常出現的乞丐正拎著一個破蛇皮袋準備過馬路。
他並不打算從斑馬線那邊過去,而是準備在距離斑馬線還有十多米的位置直接插到對面去。他先是看了看紅綠燈,這邊正是紅燈,紅燈對面三個車道中有兩個車道的車已經停了。於是,他就開始慢慢地朝對面走去。
那乞丐走了不到兩米,忽然,一輛銀灰色的小車從前面的第三個車道疾駛而來!
車的速度極快,時速至少超過了八十公里,絲毫也沒有減速的意思,看樣子,它是準備直接闖紅燈了。
我有些奇怪,因為是個人都知道,市內道路限速基本都是四十公里,再快一點也就五十公里,已經算違法了,這大清早的,這個駕駛員想要作死嗎?
從車子行駛的車道和軌跡來預判,如果那乞丐停住不動,那麼只要車繼續直線行駛,就絕對不會碰到他。
見有車過來,那乞丐連忙回退了幾步,準備想保持一個更為安全的距離,這是一個人再正常不過的反應,因此,我也沒在意。之所以還在看著那車,是因為它正在闖紅燈。
然而,世上所有的事情從來都是變化的,你永遠也料不到,下一刻會發生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