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時期的賦稅種類繁多,中央常收如田租、芻稿稅、口錢、算賦等稅收。田租、芻稿稅收取實物,口錢、算賦則是收取錢財,可互相折算。
兩漢田租低,口錢、算賦二稅高,此二稅按人頭數目收取。在東漢朝廷對基層失去掌控後,人頭稅就難以收取了,名義上則按每戶收取賦稅。
然東漢中央稅收有那這幾種,不代表地方沒有私稅,在桓帝時期起,地方州刺史、太守常私設稅目,中飽私囊。
漢末亂世以來,五銖錢貶值,商品經濟凋敝。劉備入主吳楚後,在諸葛亮的主持下,將口錢、算賦折算成糧布,用來上繳中樞。
但是常年的作戰,隱戶的增加則是不利於舊稅的發揮。今天下穩固下來,稅收制度的改革,則是要變上一變。
“亮以為今時當廢各地雜稅,僅收田租及戶稅。承舊制,輕田租,重戶稅。行租調民稅,可勵民勞作,廣開農田,多衍子嗣,以為人口繁衍。”
諸葛亮於堂內踱步,說道:“除此之外,當廣收四州鹽鐵金銅等山海之藏,分設司金、司鹽等職,行官山海之策。時亮聞成都有錦,名為蜀錦,價值千金,天下士族多喜之,可官營蜀錦,令其售賣於天下,以充軍實。”
天下紛亂,僅靠農業稅必然是不足以支撐軍事的支出,唯有利用官營經濟,將百姓必需品的售賣,納入到收入當中,方能支撐得起戰時的經濟。
劉備捋著鬍鬚,說道:“如按孔明所言,今新稅之法,豈不似曹操賦稅,收田租畝四升,戶出絹二匹、綿二斤。”
“正是!”
諸葛亮躬身說道:“曹操雖惡,但其所行稅制,頗有稱道之處。畝收定額,稅以戶收,不計人數,行以戶數計之。稅收額定不變,則勵治下之民,多墾田畝,多生子嗣。”
曹操不論是軍事能力,亦或是政治能力都有可稱道之處。隋唐時期的租庸調製,則可以追溯到曹操革新的戶調製。
曹操戶調製的革新,純屬迫於無奈。戰爭的進行,百姓的流離,人頭稅則是難以收取,唯有從戶籍數量下手。
戶稅不變,田租低,如此的賦稅制度,有利於百姓大量開墾荒田。畢竟收取的錢糧不變,則能激勵百姓積極開墾,生更多的子嗣。
“亮以為主公治下可行‘平貲’之法,按民戶富貧之分,統田畝數目,畝收一斗,再另調戶稅。”
諸葛亮向劉備拱手,說道:“行平貲之法,富者多繳,貧則少繳,申以厲法,百姓可有所得,豪強不敢違法。行官山海之策,賦稅多出,府庫當可充實,以供軍資。”
平貲,戶調製度的關鍵所在。即核查百姓的資產多寡,按照貧富差距,劃分出下、中、上百姓的家資,富裕者多收,貧窮者少收,從而達到打擊豪強的地步。
當然租戶制僅是諸葛亮稅收制度中的部分,諸葛亮對於豪強、士族的遏制手段更為高明,如諸葛亮之前強調的蜀錦。
將蜀錦屬於是三國時期的奢侈品,平頭老百姓買不起,唯有霍峻、糜竺、關羽等軍功貴族,或是地方豪強、富商購買得起。
將蜀錦官營,則是意味著豪強購買奢侈品蜀錦,則是變向地向武漢繳納高額稅收,而不傷及普通百姓。
這便是諸葛亮與曹操的最大不同,也可以說是齊法家與秦法家的政治理念的不同。
齊法家手段溫和,利用經濟手段去為國家獲取利潤,如管仲開設妓院、諸葛亮國營化蜀錦。
秦法家手段粗暴,利用行政力量重農抑商,強迫百姓繳納賦稅,或是拆分戶籍。
當然諸葛亮將蜀錦國營化,註定會得罪蜀地計程車族、豪強。不過這都是小事,有得有失,增補有損,這是自然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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