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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5章 南巡——不要色目人!(五千字章節) (3 / 3)

“就是賠償他們錢財。”允熥肯定的說道:“這是無辜被誤傷的人,為何不需賠償?民間二人打架,若是誤傷了其他人也得賠吧。”

“不過也不用給多少錢。查查他們的關稅,依照平均幾日的關稅數量賠給他們錢。名目也可以不叫賠,你們隨便起個名目就成,但是一定要賠錢。”允熥覺得得給這些無辜的路人賠償‘誤工費’才對頭。至於‘精神損失費’,嗯,還是算了吧。

“還有這次立功和受傷的警察,你依照章程也都要獎賞。”允熥說道。

“是,陛下。”張彥方答道。

此事處置完了,允熥又想起了引發這件事的話題:外番商人想移民之事,馬上問道:“這些叛亂的商人中,有沒有這次想要成為大明子民的那兩個商人之一?”雖然暹羅和僧伽羅都以佛教為主,但保不齊就有幾個天方教徒呢。

“沒有。”張彥方說道:“陛下,這兩名想要成為大明子民的外番商人都信奉佛教。”

允熥點了點頭。他又想了一會兒,說道:“既然如此,朕就定下外番之民成為大明百姓的要求。”

“若是想成為農戶、工戶,並無多餘的要求,只要來到大明,會說漢話,願意依照大明的禮儀行事,依照大明的律令納稅服勞役,即可。”

“若是想成為商戶,須得滿足幾個條件:第一,在大明的市舶司經商三年以上;第二,連續三年為大明交納千貫以上的關稅;第三,平均每個人家資五千貫以上,包括小孩。”

“滿足以上三個要求,可以允許他們成為大明的商戶百姓。”

“但是有一點一票否決,所有信奉十字教和天方教的商人,不論如何也不許入籍!記得,是無論如何不許他們入籍!”

“此外,剛剛入籍的外番商人必須馬上選擇一地為戶籍之地,並且一代人之內不許隨意離開戶籍所在的州府,不能持有商戶戶籍證明四處走動。”

對農戶和工戶沒有限制是應有之意,這個年代沒有一個國家嫌自己人多的,都是敞開來歡迎所有願意交稅服勞役的人和有技術的工匠。

至於對待商人的限制,這其實也是東方國家的特色。東方國家長期認為商業活動對國家有害,歧視商人,除了少數御用的其它商人都不允許存在,更別提接納他們為本國國民了,也就只有唐代對他們毫無限制。但是唐代本來就是中華歷史上唯一一個在國家全盛吊打蠻夷時期還對外和親的朝代,不能作為範例。

允熥雖然覺得商業活動還是有必要的,但也不覺得接納番國商人有什麼意義,所以對商人入籍提出了這麼高的要求。

張彥方和楊任都覺得允熥的要求不太妥當。不過他們並不是覺得要求太高,而是覺得商人對國家除了交納稅賦外完全沒什麼意義,根本不應該接納外番商人成為大明子民。

所以楊任馬上說道:“陛下,為何要接納外番商人成為大明子民?”

“楊卿,稍稍接納幾個外番商人對國家沒什麼壞處,還能顯示我大明上國的胸懷。當然,朕不會如同唐代一般所有的外番商人都接納,朕剛才所說的那幾條限制會永遠存在,不會廢除。”

“這幾條標準不必藏著掖著,雖然市舶司衙門不便公然承認,但可以放出訊息。這樣以後不夠要求的就不會來你這裡請求成為大明子民了。”

既然允熥這麼說了,他們也不會再反駁,張彥方躬身答應道:“是,陛下。”同時他在心裡估摸著:‘來自暹羅的巴松家資富饒,估計能達到這幾條要求,可以接納他為大明子民;來自僧伽羅的蘇冬裡多半達不到要求,只能拒絕他了。不過,色目人……’

“陛下,臣在市舶司衙門數年,也知並非所有色目人都信奉十字教和天方教,臣甚至在市舶司並未見過信奉十字教的人。可是,到底應該如何區分不信教的色目人呢?陛下可聽其他人說起過分辨的良方?”張彥方問道。陛下既然對此限制的這麼嚴,他也就不敢當做一件小事。但他發現自己除了十分明顯的標誌外,並無區分信不信教的好辦法,所以問到。

“這其實非常容易。對於十字教徒,看他們週五,啊,就是,嗯,朕曾經瞭解過十字教的教義,他們認為神七天創造世界,所以以七天為一個迴圈,從週一到‘周七’。其中週五那一天不吃肉。所以看他們是否每七天有一天固定不吃肉即可。”

“至於區分另外一個就更容易了,給他們塊兒豬肉看他們吃不吃就行。”允熥說道。

“是,陛下。”張彥方答應道。但是他卻在心中暗想:‘為了鑑別他們還要這樣觀察?有些費事。還是以後對於這些色目人成為大明子民的請求統統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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