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李堅奏曰:建業五年正月二十三日夜,色目衛所欲叛,天幸有忠君愛國之色目將士首告,告曰……。臣乃點兵卒平叛,殺叛軍三萬一千六百七十七人,俘一百二十九人。審問敗俘之人,得曰乃因撒馬爾罕國奸細說之,又兼對朝廷心懷不忿,所以為之。臣以謀反罪名已將敗俘之人處斬。”
李堅在公開的奏摺上這樣寫到。
“二十三日深夜,臣以數千精壯之士裝作送犒賞之物的將士,推車來到八個衛所營寨前,叫開寨門。此時寨內人等大多已熟睡,精壯之士悄無聲息殺死守門之人,拿出裝油的陶罐潑灑,以火把點火,將寨內諸人燒死,偶有從營帳中逃出之人亦被殺死。”
“諸營寨中,唯有屠戮馬興所部略有波折。精壯之士來到馬興所部的營寨時,馬興正在寨內巡視,不知為何察覺有異,大聲叫喊驚醒了幾人。好在寨內諸人大多飲酒,驚醒之人不多,仍順利殺盡。”
“色目人搶來的東西不多,又都已經換成了輕便容易攜帶的寶鈔和金銀,金銀還可以從灰燼中找回,所以付出的代價不大。”
“還有,馬興臨死前問臣:‘為何不給他們色目人一條活路’。”
以上不是李堅在密信中寫的內容。
以上不是李堅在密信中寫的內容。
李堅也不傻,若是在信上寫了這樣的內容,萬一信被發現那就是一場渲染大波,自己徹底被文官批臭在史書上留個罵名不重要,但允熥的名聲有損可就是天大的事情了。下令屠殺俘虜都會被文官們在史書上批評一番,這樣公然屠殺自己的將士會被認為是亡國之舉,也會影響之後很多政令的施行。就是前幾天允熥給張溫去的信也沒有寫具體讓他幹什麼,那些在他離京前就已經交代給張溫了。
所以李堅在密信中只寫了四個字:“臣已辦妥。”上述那番內容是允熥去了安南後李堅與他當面說的。
為了讓事情看起來更加真實,他還留下了一小部分色目人,就是之前說的首告之人,他們都是之前錦衣衛安插在衛所裡的探子中,對十字教或者天方教信的不深的、將自己的孩子送去學儒學的;即使是錦衣衛的探子,若是信仰太深,也被一把火燒了個乾淨。
允熥的手抖了抖。雖然這件事早在他出京之前就已經做出了決定,但真的看到奏報,他的心還是無法完全平靜。故意屠殺,與在搶劫過程中完全自發、順手進行的殺戮總是不一樣的。
‘我這不是為了我自己,我這是為了中華民族不得已而為之,若是天上有神仙,華夏的神仙一定會保佑我的。’允熥在心中默唸。
他轉而又忽然想起很多年之前看到的一句話:‘所有的大惡人,殺人盈野的大惡人,都是懷著一個崇高的理想才變成的。’莫非朕現在也成為了這樣的大惡人?
感慨了一小會兒,允熥就將這種情緒丟開。不管他的做法是否正確,既然已經做下了就不要再去想到底應不應該做。
他低下頭在奏摺上批到:“朕已知曉。愛卿所做很是恰當,朕無其它意見。”
又寫到:“轉五軍都督府。”“所有跟從叛亂的色目將士均為謀反罪,著五軍都督府議定如何處置他們的家人。”
批答過這一份奏摺,允熥站起來,開啟窗戶呼吸了一下新鮮空氣,返回桌旁將信封信紙燒成灰燼,才坐下來繼續批答奏摺。
又過了許久,王喜提醒道:“陛下,已是午時了。”
“已經到午時了?”允熥這樣說了一句,將面前的奏摺放下,對王喜道:“剛才朕批答的那些奏摺,尤其是比較重要的幾份,一定要馬上下發,讓地方上抓緊辦理。”
“是,陛下。”
……
……
之後三日,允熥每日批答奏摺,尤其是從安南過來的奏摺,抽空也與在廣州的諸位王爺多見見面,增進一下感情。
二月初二龍抬頭,允熥與幾個王爺、王妃,自己的兩個妃子,和靖江王的準王妃陳麗萍,一起出發前往安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