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熥覺得朱元璋的制度中下層官員的年俸與高層的年俸差距太大了,所以中下層官員增加的年俸較多,上層官員增加的較少,雖然在允熥看來差距還是很大,後世再怎麼一個市長的年俸也不會是縣長的二倍以上的,但是他也只能做到這裡了,並且一個月十五石糧食的俸祿也很夠花了。
而經制吏員,相當於後世的基層公務員,按照朱元璋的舊制,不過是年俸三十六石糧食,合每月不過是三石糧食(一石合後世的118.8斤)。要是在窮縣,還夠花,甚至還能有富裕;但是在京城或者富裕的地方,一個月三石糧食的俸祿是絕對不夠花的。
但是當時朱元璋堅決認為吏員是應該為國家奉獻的,所以堅決反對提升吏員的年俸。當時允熥說不過朱元璋,但是在自己繼位以後決定提升吏員的年俸。
要知道,這個年代女人是沒法兒出去工作賺錢養家的,一家老小開銷全仗著當家男人這點兒年俸,孩子又多,這不是逼著他們去貪汙受賄、敲詐勒索嘛。
因為同樣的理由,有了下邊一封聖旨:
第四道:“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府州縣之醫學諸官、僧道司諸官、巡檢司諸吏,如正科、都綱等,俱按照品級給俸,欽此。”
按照朱元璋的舊制,府州縣裡邊兒的官方醫院,還有其他的一些官方單位,都是設官不給祿的。這些官員、吏員肯定不會自己吃自己的,所以就造成了大明基層的這些組織從一開始政治還算清明的時候,就敲詐勒索無所不為,因為他們也要賺錢養家啊!
允熥趁著現在政治還算清明,給他們開工資,然後再進行一段時間的‘嚴打’,除掉一些仍然在違法的人,這樣估計基層就會好一些。不過貪汙受賄在封建社會是不可能杜絕的,再怎麼改也只能遏制而已。
第五道:“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科道官員,……,今特許按五品官員給俸,欽此。”
這一條就是拍拍科道官員的馬屁,讓他們覺得皇帝是重視他們的,從而不給允熥搗亂。
允熥覺得六科的官員也就罷了,畢竟是有實權的,設著也就設著了,但是御史這幫只會放空炮的人還設著一百多號人真是浪費糧食。雖然御史也是有一些實際的職司的,比如到各地去巡視,起個監督檢查的作用,多少也是有些用處。
但是御史們平均一年頂多四個月在外地巡查,剩下八個月都在京城放空炮,允熥很不爽,覺得他們至少一年得在外地巡視八個月才行。
雖然允熥不敢擅自刪減朱元璋定下的官制,但是他可以空著官職不任命官員嘛!然後把職司合併,就行了。
允熥是在下了朝以後,在開始處理今天的摺子之前就讓卓敬擬旨的。在擬第六條旨意之前,允熥問在場的官員:“你們覺得,如果朕設立供給四品以下官員的公舍,這些四品以下的官員會不會願意住進去?”
陳性善問道:“陛下,這公舍是何制?”
允熥說道:“就是建造一些房屋,分為一間一間的,免費提供給官員住宿。一間大概有這般大小吧,”允熥在殿閣中比劃了一下,“雖然我未曾見過一家五六口人住在一起的樣子,但是這麼大的地方,應該可以住下一家子五六口人吧。”
“朕看因為京城的房屋較貴,很多官員都是孤身在京與他們合租房屋;朕於心不忍,所以設立公舍。”
陳性善說道:“豈止五六口人,要是安排得當,能住下五六個大人。就是不知道陛下打算在哪裡建?”
允熥說道:“就在皇城南邊兒不遠的地方,那裡還有朝廷的一塊地,以前是用來供給皇宮的蔬菜的。現在朕把這塊地拿出來,給官員蓋公舍。”
陳性善、卓敬等人只是以為這是允熥給官員的福利,以前允熥就總給自己的屬官福利,所以陳性善喜道:“陛下,在京的官員,大多俸祿只能勉強夠用,現在陛下願意設立公舍讓官員入主,官員必然是高興的。”
卓敬也說道:“陛下如此為官員考慮,真是我等官員之福。”他比陳性善又多想了一層,這樣晚上官員們要是想要在一起聚會了,就不必擔心宵禁了。
允熥接著說道:“因為一家只是一間,所以只有公廁。另外,朕許在公舍院內設飯館,可供官員用飯。”
暴昭此時也稱讚允熥這個做法,所以有了第六道旨意: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京城百物騰貴,朕不忍見百官孤住於京,……,特設公舍,供百官住宿,欽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