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丞彥慌忙回身,垂頭掃了一眼她的高跟鞋,笑道:“脫了,穿我的。”
沙灘被陽光蒸得發燙,赤著腳能把腳底烤熟。
陶思華不耐煩地想甩開他的手,卻被他抓得更牢。
“乖,脫掉高跟鞋,不好走路,你會再摔倒。”他好脾氣地哄著她,像在哄不懂事的孩子。
“我要回家!”陶思華熱出了一身的汗,太陽眼鏡又落在了車裡,她覺得四周都明晃晃的,刺得她眼睛發痛。
“你先跟我去一個地方,保證你會喜歡。”林丞彥乾脆蹲下來,強硬地把她的鞋子脫了,然後把自己的鞋子換到她腳上。
陶思華的腳雪白如玉,腳趾更是精巧,林丞彥忍不住輕輕握住了她的腳踝,抬頭:“你的腳真美。”
陶思華用力地將腳抽了回去,然後猛地朝著那張笑臉踹去。
林丞彥靈巧地閃躲開,又一次把她的腳抓在手裡。
陶思華剛才用力過度,沒站穩,一下子摔坐在沙灘上,蹭了滿身沙。
“你就是這個地方最可愛,又倔又不聽話。”林丞彥親暱地湊過去吻了吻她的鼻尖,“你這頑皮鬼。”
陶思華忍無可忍,想要伸手撿起鞋子朝他砸去,不料被他先發制人,一手穿過她的膝蓋下方,一手貼著她的背,猛地將人橫抱起來。
泡在水裡的人遠遠地看見這一幕,興奮地發出尖叫聲和口哨聲。
“你還想聽歌嗎?我唱給你聽?”林丞彥美人在懷,腳步都有點飄忽了,臉上掛著陶醉又幸福的表情。
陶思華徹底絕望了,她鬥不過這瘋子,她越反抗,對方越興奮。他彷彿在玩一場貓捉老鼠的遊戲,不光要吃掉獵物,還要先把獵物玩殘。
得不到陶思華的回應,林丞彥便自作主張起來,輕輕地哼起了啊門啊前有棵葡萄樹,結果被陶思華厭煩地一記眼風掃過,寒著臉呵斥:“閉嘴!”
林丞彥覺得很委屈,自己只是想討好她,為何她總是不滿意。
但戀人本來就愛使小性子,他不但喜歡對方的優點,也願意包容這些小缺點。
在他看來,她的小缺點也很可愛。
他抱著她走到了一大片礁石邊,海浪不時撲打在上面,濺起的浪花瞬間打溼了兩人的衣服。
他把她放了下來,拖著她的手躲到陰影下,終於避開了毒辣辣的陽光。
“這邊的海水有很多漩渦,一般很少人來這裡游泳。”林丞彥笑著解釋,“所以不會有人來打擾我們。”
陶思華立刻便驚覺起來,這大變態帶她來這裡到底想幹什麼?
“你不是不開心嗎,就在這裡喊出來。”林丞彥拉著她的手,朝海里走了幾步。
海水一下一下地衝在沙灘上,林丞彥的鞋已經硬穿到了陶思華的腳上,於是他乾脆把襪子也脫了,讓雙腳盡情地浸泡在海水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