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緣分,誰信?
“這是你養的狗狗?”陶思華愛屋及烏,覺得這隻魯莽的大狗狗也挺可愛。於是彎下腰摸了摸毛茸茸的狗頭。
狗狗熱得呼哧呼哧地吐舌頭,陶思華不慎被它舔了一下,滿手都是口水。
陶思華:“……”
夏晟笑道:“這是我表妹在街上撿回來的,已經在微信上發出了失物招領資訊,不過到現在都還沒有失主過來認領。”
陶思華掏出餐巾紙擦了擦手上的口水。
“可能失主還沒有看見那條資訊吧。”
夏晟微微彎腰,衝狗狗拍了拍手,狗狗立刻親熱地撲了過去,前爪抬起,扒著他的褲子不放。
“希望失主早日看到那條資訊。”夏晟摸了摸狗頭,同樣被舔了一手口水。
“為什麼?”陶思華奇問,“你好像還挺喜歡它的。”要是失主沒找來,不是還能多留它幾天麼?
夏晟沒帶餐巾紙,於是把手上的口水全抹回狗狗的毛上。
陶思華:“……”
“這傢伙剛開始見到我時,衝我吠得很起勁,但沒相處多久,就對我搖尾巴了。”夏晟一直都是笑眯眯的,綠眼睛微微彎起來,眼波流轉,長而黑的睫毛下,是一抹流動的蒼翠。他頓了頓,接著說,“跟這傢伙好像不用日久也能生情,在這樣下去,我擔心到時候會捨不得把它送走。”
陶思華聽著他這話,不禁感到幾分新奇,沒想到喜新厭舊的公子哥兒對寵物倒是捨得投入感情。
“你要是喜歡狗狗,就去買一隻來養啊。”陶思華不懂他哪來的這些多愁善感,柴犬又不是稀有品種,就是把這隻送走了,也可以去寵物市場再買一隻,何必發愁。
夏晟笑了笑:“也對,你說得有道理。”也許對沒有養過寵物的人來說,寵物不過就是一個品種,這只不在了,那就再買一隻,總有相似的,甚至一模一樣的,只要有錢,不怕找不到替代。
兩人慢慢地在林蔭道上散著步,天氣熱,中午時分更是連一絲熱風都沒有,空氣乾燥得能把人體的水分都蒸發。
“要不要去咖啡廳喝點什麼?”陶思華提議。
這附近雖然商鋪不多,但飲食店還是有的,因為是在高檔住宅區,所以餐廳飯店的格調都很高。
夏晟指了指跟在身邊左蹦右跳活潑過頭的狗狗,有點歉然地道:“喜之郎進不了咖啡廳。”
陶思華笑了起來:“這名字真逗,你起的嗎?”
“不是我起的,”夏晟搖搖頭道,“是我女朋友起的。”
那天把柴犬的照片發給花桃後,花桃便立刻被這張充滿喜感的狗臉秒殺了,直接就給它取名叫“喜之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