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思華此時此刻還真恨不得生生掐死他。
這敗類!人渣!
只是自己最寶貴的東西已經被他玷汙了,縱然真的殺了他,又能改變什麼?
陶思華天生薄情,是個極為理性的人,即使是在這種時候,也能冷靜下來衡量利弊。
那是與生俱來的精明與算計,永遠講求利益最大化。
看似睿智沉著,實則隱忍到近乎殘酷。
對別人如是,對自己如是。
林丞彥對她做了禽獸不如的事,討回來是必然的,但用什麼樣的手段,達到什麼樣的效果,卻還需要斟酌。
她想他死,但不會讓他一下子就死掉,那樣便宜了他。
生不如死才是極致的復仇。
他讓她痛了,她就讓他比她更痛。
女人都很小心眼,很記仇,她會讓他牢記教訓,刻骨銘心。
“我走不動。”陶思華疲倦地閉上雙眼,“你揹我回去吧。”
林丞彥終於求得她說了一句完整的話,頓時喜出望外,轉過身去,背對著她,溫柔地道:“來,我揹你。”
陶思華強忍著噁心的情緒,將身體靠了過去。
誠如他所言,她沒必要糟蹋自己,她的身子已經被人糟蹋了,怎麼能連自己都不放過自己?
她趴在他的背上,夜風吹來,林中穿出一兩聲蟋蟀的鳴叫,更顯得天地俱寂。心底便油然生出一絲蒼涼,想不明白事情怎麼就發展到如此地步。
剛才被侵犯時,她沒有哭,只有憤怒。
而現在,反而眼眶發澀,無限悲哀。
林丞彥揹著她走進帳篷,小心翼翼地放下,又開啟保溫壺倒了些熱水到毛巾上,滿懷愛意地替她擦乾淨臉和手腳。
他待她仿若價值連城的易碎品,細緻溫柔,小心輕放。
“我給你衝杯牛奶,喝了好好睡一覺。”他把一切都打點好了,把她照顧得無微不至。
她被他這種謹小慎微逼的柔情迫得幾乎喘不過氣。
“弱水,我是真的很喜歡你。”他不厭其煩地表白,而且情意綿綿,也不管對方露出憎惡至極的表情。
他的目光彷彿自帶過濾系統,只掃描願意看到的部分。
所以就算陶思華給出的臉色再難看,他都有本事視而不見,並且保持著積極樂觀的心態,妄圖有朝一日,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抱得美人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