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惠在附加頁上寫下了最後一個條款:“雙方的交易,3個月之內絕對不可以對外洩露一個字!如果有證據表明是對方洩露的,交易立刻終止。”
領頭人想了想道:“這不公平,如果是你們故意洩露了訊息,你們豈不是要逃過...要不賣給我們了?不行,這條改改,如果你們洩露了訊息,交易繼續,我們洩露了訊息.....再多給你一條生產線。”
程惠猶豫,不想改。
領頭人道:“放心,3個月之內,我們絕對不會洩露出去的,讓其他外商知道是我們截胡了,對我們也不利。”
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
他們不想被所有外商恨。
想來程惠這邊也是如此,現在如果洩露了訊息,這些人會立刻鬧起來,廣交會都沒法繼續開了。
很可能會把他的好事攪黃,所以絕對不能說出去!
他“好心”地問道:“那你打算什麼時候跟他們說?”
程惠低頭生氣,根本不回答這個問題。
江明嘆口氣:“只能拖一天是一天了,先把這次廣交會順利開完再說。”
領頭人一笑:“放心,在廣交會期間,這件事我們不會透露出去一個字的。”
現在就透露了,他們會被憤怒的外商打死吧?
他又不傻。
要說也是回去說。
但是那樣惹惱了程惠,她就是不發貨,對他們也很不利。
他不但是想坑程惠一把,他們國家也確實需要便宜的棺木,更何況是便宜這麼多。
所以,還是不要說了。
這次,合同一式好幾份,給了律師多利一份,找人鑑定島國人給的是不是真的生產線,需要多利的律師行來找人幫忙,也需要他們監督,有事也是他們打官司。
領頭人頓了一下,看了一眼多利,為什麼他們提前準備好了律師......
他身後立刻有個生面孔說道:“這就是那個他們一直用的、幫她全世界打官司的律師行,我們還被他們逮住幾起,死咬住不放,讓我們賠償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