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空調的調節鍵,這是冰箱,車裡還有聯網,可以看看電視電影……”
陸良跟父母灌輸觀念,車乃身外之物,也沒有那麼不耐造,就算壞了也能保修。
一家三口去往市裡,在一家外表看起來還不錯的酒樓吃過晚餐,然後就直奔市裡最大的商場。
陸良給爸媽各買了幾套衣物,又給老爸買塊手錶,給老媽買個金鐲子,最後再買兩部蘋果手機。
蘋果手機雖然訊號差,但對老年人比較友好,不像安卓機,可能開啟某個網頁,就亂七八糟自動下載一堆軟體。
兩個多小時花了十來萬,最貴的是手錶跟鐲子,但這筆錢絕對是陸良有生以來,花過最值的一筆。
回去的路上,還是由老爸開車,他現在已經得心應手,不像剛剛那麼拘束。
前方出現分叉口,往左就是陸河村,陸良突然說:“爸,去金雅苑吧。”
鄉鎮地區沒有成規模的小區,普遍都是開發商建個幾幢樓,以苑,或者園命名。
陸良買的那套房子,
就在金雅苑的B幢五樓。
聽到陸良出門一趟,就買了套房,父母齊齊愣住。
“你是不是閒的錢多沒地方花啊。”老媽板著臉呵斥。
“反正也不貴。”
陸良笑嘻嘻,一副滾刀肉的樣子,領著兩人上樓:“再說嘛,新房沒有一年恐怕建不好,難道下次我回來,讓我去住酒店?”
老爸承受能力比較強,也很通情達理:“房子買就買了吧,總比亂花好。”
他不禁低頭看向手腕,戴著一塊平平無奇的金屬手錶,價值四萬八。
要不是他們倆攔著,陸良還打算買那款價值58萬的手錶,給他當生日禮物。
“還是我爸有眼光,魔都人都在炒房,現在五千多,過幾年說不定就上萬。”
“你都會說魔都了,我們這小地方跟大城市能比嗎?”
老媽嘆了口氣,也不再說了,畢竟買都買了,買房總比亂花錢強。
120平的大三居,
簡單做了吊頂和牆壁。